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电梯安全管理意见

提要: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内容包括电梯注册登记情况、维保合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电梯三角钥匙、应急预案等。各市、县质监部门对行业管理部门的督查内容包括电梯使用台账、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信息、电梯品牌、数量、梯种、安装日期等。

  【来源:三秦网】3月21日上午,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主动对标国家战略,精准把握中央政策导向和改革重点,围绕系统推进品质西安,拿出打硬仗的勇气,抢抓机遇,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农民工是推动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农民工群体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等目标,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省质监局统一检查督查在用电梯

  截至2015年底,我省在用电梯已突破10万台,仅西安市2015年7月至12月31日,共处置电梯困人事件多达2791起,解救被困乘客6488人,电梯安全仍需关注,为此,今年3月15日至4月10日,全省针对电梯统一开展检查、督查,这是昨日记者在省质监局了解到的信息。

  据了解,日前,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电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结合该通知,省质监局以“陕质监特[2016]21号”向各市质监局、各行业管理部门印发了《全省电梯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提出3月15日至4月10日,全省针对电梯统一开展检查、督查,4月12日各市、县(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总结督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同级安委办和政府,4月14日,各市质监局将督查工作报告报省质监局,以便汇总报省安委办。

  通过全面检查、督查,明确每一台电梯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对电梯安全管理的机制及行业各电梯使用单位管理台账,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内容包括电梯注册登记情况、维保合同、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电梯三角钥匙、应急预案等。各市、县质监部门对行业管理部门的督查内容包括电梯使用台账、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信息、电梯品牌、数量、梯种、安装日期等。

  据介绍,当前影响电梯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为,电梯配置数量、容量、设计速度等达不到实际使用需要,导致大量在用电梯超负荷运行;开发商在进行电梯采购招标时,为了降低成本,选择配置较低、价格便宜、质量一般的电梯;房屋装修阶段疏于管理,大量装修材料通过电梯上下运送,电梯超负荷运行,轿厢长时间在非平衡状态下运行等。(记者 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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