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楼电梯事故频发 监管部门严查违规行为
来源: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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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点评:电梯事故频发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龙华新区大量自建楼使用的都是些中低档电梯,因此埋下安全隐患,如何从源头上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责任重大。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在用电梯(包括住宅用垂直电梯、商用扶梯、工业用货梯等)共有11万多台,新区电梯保有量为14661台,占全市电梯总量的13%,位列全市第三,其中自建楼(包括城中村、小产权建筑等)电梯约占两成。
摆在眼前的一个现状,令人堪忧。龙华新区多处自建楼,发现一些电梯存在运行控制系统不稳定、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未规范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现象。观澜樟坑径社区五河大道321片区的多栋自建楼装有电梯,这原本让众多租户觉得很方便。但入住后,租户胡女士乘电梯时经常提心吊胆,“电梯上升过程中摇摇晃晃,还能透过电梯门缝看到外面的灯光。”胡女士称,此前这台电梯多次出现下坠、困人现象。日前,记者现场查看发现,该电梯门闭合不够严实,缝隙有指头一般大。多位租户向记者证实,电梯曾出现胡女士所反映的问题。龙华东环一路维也纳酒店后面,有几栋自建楼,其中一栋名为“阳光里”的住宅楼高十多层,记者发现电梯的2楼楼层出现故障,导致电梯轿厢无法在该层经停。此外,电梯内未按规定张贴“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在东环二路与梅龙大道交会处周边的城中村,多个电梯轿厢内未按规定张贴相关标志,在“电梯使用标志”中的“下次检验日期”一栏,有的标注日期已经过期,逾期数月未见更新。在清龙路附近几栋自建楼电梯内,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其中一台电梯内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
动态数据显示,当前在新区开展业务的电梯维保企业有200多家,由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个别维保单位通过牺牲安全生产投入和服务质量,以降低运营成本,争夺市场份额,由此导致电梯维保偷工减料甚至形同虚设。这也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一定的监管压力。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一旦发现电梯无维保单位、维保企业过期未检等违规现象,将按照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对每台违法设备可处以3万元罚款、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目前正推进自建楼特种设备产权确认工作,以确定首负责任,明晰权责关系,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行动,对新区自建楼电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