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研讨会在清华召开
中国·湄公法律中心主任 Daniel J.Miterhoff
Daniel J.Miterhoff:大家好,我会说中文,但是我肯定不用中文讲课。我想用英文,因为用英文讲的话简单得多,上次我来的时候说了中文,但是我当时大概说10分钟的中文,实际上我也是中国的一个工程担保领域的一个小学生而已,跟其他的学生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我对中国的工程担保市场已经研究15年了,我理解它了,可是我有一些思考,我回应一下对于邓教授的祝贺。因为我们听到非常有趣的一些数据以及改革的建议。这些数据非常的建议,这些硕士研究生的发言中,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数据。对于他们的发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做的研究,他们提供的信息,我想要告诉邓教授和她的研究团队,我们希望有更好的运气说服中国的决策者们采取他们的意见。我的发言跟之前三个发言不同。我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考意见。
我用10分钟看一下这个体系的话,我没有办法涵盖所有的中国市场的动态。虽然我们有很好的数据和很好的想法。我最终怕一件事,我们将这些想法带到中国的政府体系中去,但是这个体系会把我们的想法全盘推翻,我们有可能跟不同的监管者进行游说沟通,我们说服他们,把这些想法综合到一起,从而提供完整全面的担保市场管理的架构,这可能对我们今天的会议来说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问题。我这里有八个问题跟大家介绍。我指出一些更为具体的问题,以及更常见的问题,我们应该做什么进一步促进中国的工程担保。
刚才我听了李钰的发言。因为我对中国的比较做的不是特别好,但是她对美国与中国担保权利的研究做的非常好。她可以证明说,我在讲课的时候,从来都不用PPT的。我在这里跟大家做一些基本概念的介绍。第一个问题以及第二个问题,对业主不支付是不是建立中国担保体系主要的驱动因素呢?
我感谢冯珂介绍了烂尾楼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如果大家看中国担保的话,每个人都告诉我说拖欠的问题,30%的建设债务都没有支付,所以我想要在这里问的是,为什么这些楼能够成为烂尾楼呢?从美国的角度,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如果承包商还有分包商,他们作为劳动者,他们没有得到偿付的话,整个体系就崩溃了。或者最低的来说,这些开发商,建筑工人就罢工了。从美国的角度来说,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中国似乎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星球,因为我们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承包商还继续工作呢?都没有给他们钱。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30%的未偿付的问题,如果这个体系没有崩溃的话,这就不是市场经济,有一些东西再支撑它。好的消息是,冯珂刚才向我们介绍的,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正视烂尾楼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在我们看来,以及在Lynn Schbert看来,政府已经开始加以关注了,或者我们应该促使政府进一步加注了,对业主不支付的问题来说,他们是承包商,分包商还有劳动者和业主之间的博弈,你们的建筑市场经济,给业主太多的权利,目前还在给业主太多的权利。我们都知道我们会有一个方法非常快的解决这个问题。
房地产开发商不付钱的话,任何没有付钱都可以在项目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将这个项目转移到其他的开发商手中,这立刻就解决问题了,做起来是却是很容易的。我们知道对于我们的业主来说,我们还可能需要土地的再登记的体系,而在中国还没有非常好的体系。我们知道对于中国来说,目前我们在土地使的认证方面,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方面,中国还需要有很多的工作要去做。但是毫无疑问对于这些烂尾楼的问题,可以亟待解决。如果这些建筑物没有钱支付的话,资金链断裂的话,我们需要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在中国很快的推行另一个系统。我们如何在这两方之间平衡他的利益呢?
目前还在推动保险担保体系的人来说,基本告诉业主,你需要有一个支付担保确保承包商和分包商以及建筑工人得到支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履约的担保。如果中国市场考虑为什么采用担保呢?承包商使用的产品是从美国借来的,在美国是这样的问题,在中国要解决定外一个问题呢?金融行业发展的还不够充分,我们希望在业主这方面,他们需要支付项目的担保的成本作为项目成本一部分,需要业主支付。
作为大多数的建筑承包商来说,对于承包商以及对于建筑来说,目前中国已经有很多,这两方有很亲密的个人关系,他们不需要任何担保的参与,但是业主觉得对于承包商,他们需要提供担保。对于大多数的国有企业来说,很多的房地产公司都是国有企业,很多的承包商也是国有企业,他们不用承担全特的市场风险。
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这个体系还没有崩溃,因为你可以继续赚钱,你可以继续浇这个体系中的水(音译)你不付钱没关系,我给你5%,你明天可以吃。你没钱买食物了,我给你再多的钱买食物,这个项目赚不够的话,我再给你另外一个工程,但是对体系来说是没有好处的,会逐步腐蚀这个体系,这不是一个健康的环境。
实际上目前在市场上也产生一些后果了,比如说烂尾楼,我们也有政府在做干预,对于今天的民工来说,他们获得了更好的保护。农民工人,我们叫农村的工人,他们现在获得了更好的保障,现在政府的确在保护最底层的供应商,还有民工,他们获得更好的保障。现在最底层的这些人,反倒可以拿到钱了,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是一件坏事。为什么民工拿到钱了呢?如果拿不到钱他们去哪?他们去当地的建设部坐在门口,这就使政府认识到这个问题是存在的。政府说我们有这样的问题,我们就要解决他们的问题。
如果我们能让政府了解到,承包商也没有拿到钱,分包商也没有拿到钱呢?我们怎么让政府知道呢?现在这个问题还没有提到监管者的面前。目前农民工付款担保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因为他们的确得到了解决,但是我们只解决一部分,但是我们还没有解决全部的问题。接下来的第三个问题,目前对于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战斗,也是非常的感兴趣,到底谁应该开起担保呢?应该开起什么类型的担保。
第三个问题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更有能力保证业主的支付呢?我不相信担保公司有最好的能力做到这点,我也相信作为担保公司来说,他们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的时候,实际上是金融方面的担保,而不是工程担保?谁最有能力提供担保呢?银行。为什么?因为银行知道承包商的钱在哪?银行也许是借贷实体,它可以控制业主的钱,它可以看到这个钱在哪?也许可以借这部分钱。
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有全部的合约资金,这就违反了法律。如果你让银行承担起责任的话,银行确保业主是支付的话,担保公司是外部的第三方,它是合同承包商和银行的第三方,他们没有能力承担风险。谁有最大的能力对建筑合约履约来说提供担保呢?什么样的金融机构能最好的对于承包商的资质进行预审查呢?这对中国的担保体系来说也许是核心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建立起第一赔偿额类型的担保呢?就是10%的担保。
当业主所赔的时候,你根据需求提供担保,你不做任何调查,是不是有违约,是不是承包商违反了合同?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我们就不需要保险公司了。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的这种担保,100%是这些抵押品,我们建立30%,40%额外的担保的话,担保公司有更好的权利对承包商进行筛选,他们会承担更高的风险,他们想要控制风险,对担保提出索赔,你不需要支付40%,在这种情况下支付15%就行了,谁发起担保,就取决于你建立什么样的体系。中国这么多的担保规则,比如说法律规则的,业主必须证明不是自己的错误,另外担保公司还交15%的担保。担保额定本身就很低,这种担保额也不是特别的有效。
但是我觉得中国建立起来的,有很多公司,在很多地方,系统是混合的,成为了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的混合体,由银行给一个保涵。银行不找合同商,由担保公司找。银行不用面临风险,但是担保公司有这种专业知识,担保公司找担保公司有这个资格。但是我觉得其中有一个问题。你会把价值进行划分,对于担保公司来说,没有办法证明,他们自己可以承担保涵,所以对监管当局没有注意这个问题。监管当局没有考虑质量,他说银行做这个工作,如果银行给了担保的话,我们就不用监管了。对于承包商来说,保涵成本更高一些,因为你要支付给银行,还要支付给担保公司。
在中国有很多担保公司,当然这是一个好的趋势,他们有一些企业原来是别的领域比较成功的,赚了钱了,现在建立起来的担保公司,这个不是说公共的公司,它是一个私人的公司,但是它没有办法实现规模经济。如果你在地区之内的话,全国的监管当局就不监管了,地方的监管当局进行监管,每个地方的监管都不一样。你需要在这个行业当中实现规模经济,通过这样的方式,你才有权利进行游说,把银行从担保体系当中弄出去。或者让担保公司根据保涵来做。如果你是小的公司,非常分散的话,你就没有办法实现规模经济。
同样也要建立全国的评级体系,现在有一些地区的评级体系。这是广西的。大家当地的企业,你请客喝酒,评级合评高一点,这不是非常可靠的评级的级别,还有一些地方的保护主义。对本地的公司评级比较高,外面的公司评的比较低,希望你不要进入这个市场,所以我们需要建立全国的评级体系。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所说的和我们整个的建筑行业的担保公司和整个的全国的担保体系之间有什么关系。不知道大家了不了解厦门的规定。如果作为建筑公司的话,必须下发保涵。你首先成为担保公司,之后才能成为建筑行业的担保公司。我们怎么把这两个产品进行区分?我们是整个金融担保体系当中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对于住建部或者发改委来说,他们都希望能够推广我们的体系。同时包括资金方面的借贷,不会把我们作为特别的体系,他们认为我们和其他的金融机构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我们可能是整个金融担保体系当中的一部分,但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却不是这样的,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