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研讨会在清华召开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硕士研究生 薛晋
薛晋:谢谢主席,我的名字是薛晋,我跟大家介绍的主题是业主责任保涵的设计。在我们做研究之前,实际上提出了一下几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这么多的建筑工人没有办法获得自己的支付呢?因为有一些人说,他们的老板不付钱,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看一下我们的老板,就是承包商和分包商,我们发现他们也拿不到钱,为什么呢?所以我们觉得有可能是业主造成的原因?我们看看业主的话,我们发现即便是这些业主非常的富有,但是他们仍然不给钱,为什么呢?实际上所有的这三个问题可以综合成为一个问题?如何解决工程款拖欠,以及保护好公众利益不受侵害呢?
我们所做的研究既是中国问题,也是一个学术问题。左手边是建筑市场的层级结构,业主是位于最上面的,如果我们想找到一个解决方案的话,想监管建设市场的话,首先我们需要着手的是业主的行为当我们分析业主行为的时候,我们发现每个业主都有两种类型的责任。
第一种类型就是合同责任,第二种类型责任就是公众责任。遗憾的是大多数的业主他们在这两个领域做的都不怎么样,业主主要责任是对下游工程款的拖欠,对公众责任来说,欢乐污染以及烂尾楼问题是非常显著的。当我们分析了业主的行为、责任之后,我们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如何定义业主的责任,基于这两种责任,我们进行了分析。
如果业主能及时的支付承包商,同时尊重公众利益的话,我们就可以说,这是一个负责任的业主,而这也就是说我们想要监管的业主行为的目的。所以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规范业主的行为呢?
在这里我们列出了一个美国政府的例子。美国政府的许可证担保的政策。在美国,如果你想要开展一些商业活动的话,你必须要向政府机构申请许可证担保,保证业主的活动是遵守法律与合同的,这是它的第一个功能。如果它的活动没有尊重法律或者是公众利益的话,政府就可以要求担保公司支付罚金。所以我们这边列出了第二个功能就是保证罚金能够被支付。第三个就是我们说的许可证。实际上可以监管他的行为。
因为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会让担保公司监管他们的行为。同时我们也知道比如说像担保公司不愿意说,我们替业主买单,他们都希望做这单业务从中国来赚钱。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会和政府进行合作,保证政府的监管规范业主的行为,所以政府的监管更加有效。
根据许可证担保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和担保公司合作的方式可以规范业主的行为。尽管我们主要针对于向企业的业主,并不是说项目的业主,但是我觉得这种合作的方式,也可以用来设计我们整个的担保合作。
这里面是我们显示受益人和权利人分离的方式,在传统的担保模式当中。受益人还有索赔权利人是同样一个人。但是我们把政府放入了受益人,让项目的参与方成为索赔的权利人。就是说政府和担保公司合作监管业主的一些行为。如果业主没有尊重法律,没有遵守法律,保证公众利益,政府可以让业主公司买单。如果项目的参与方,不能及时得到费用的话,他们也可以让担保公司买单。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业主的行为,同时受到了政府以及担保公司的监管。
另外包括项目的各个参与方他们的权利都由担保公司进行保障。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方式,让我们监管业主的行为,同时我们可以避免公众利益受到损坏。
这个显示的是索赔权利人的结构。在整个建筑项目当中,越低层的这些参与者,他们往往会越需要担保的保护。比如说建筑当中的参与方,任何人没有及时得到费用可以让担保公司及时支付他们的费用。
另外我们有一个建索即付的模式。因为我们知道大部分的索赔,比如说索赔人,比如说像建筑工人,或者说一些分包商都是比较穷的,而且也缺乏这方面的背景,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我们设计特别复杂的话,他们没有办法执行。所以从这个角度,我们使用的建索即付的模式。
在这个模型当中,如果设计单位得到了客户的索赔的证明,他们主要看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看支付有没有付,第二这种索赔有没有争议。如果对于这两个问题答案都是否定的,我觉得担保公司,包括索赔公司,就应该给他们索赔支付。
这张图显示的,我们几种不同的凭证,我觉得我们可以提供多种渠道,让索赔人获得索赔凭证。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觉得有多种渠道获得索赔凭证的话,可以增加索赔人的机会,可以获得他们的索赔。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我们希望保护索赔人的权利。
跟传统我们所说的合同担保不一样,我们还会在担保金额的制定中考虑公众利益的价值,同时我们也会量化价值。比如说在一些项目造成一些罚金或者滞后的费用。在这方面我们基本上完成了我们整个担保设计的架构。但是我们设计当中可能有不公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已经付给了承包商,但是承包商没有给他们分包商或者建筑一线工人。这样的情况下,业主承包责任的情况下,分包商对担保公司进行索赔的话,对于保障人来说,担保公司来说,还需要支付这部分,但是这不是业主的问题,这是承包商的问题,所以对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
如何解决刚才我说的对业主不公平的情况?我在最后一部分我想介绍一下另外一种合作方式。业主责任保涵和付款担保协作解决工程款拖欠。比如说如果业主已经把钱付给了承包商,就会要求承包商把支付的担保涵交给业主,这样就保证承包商可以把钱付给分包商,如果总包商没有把钱给分包商,他们可以向担保公司索赔。左边这种方式保证他能获得他的一些损失得到偿付。对于分包商来说也是一样的,他们需要把支付保涵交给承包商。你收到了钱,就要把保涵交给人家,这样才保证他们把钱支付给工人。
我们在业主责任保函和付款担保的协作之间的合作,使得我们的保函成为一种体系,可以解决现在中国建筑市场当中拖欠付款的问题,这是我们的设计也是自己的想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