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六类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提要:近日,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秦岭保护区新建建筑要节能 《意见》明确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
近日,西安市市长董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要求西安六类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秦岭保护区新建建筑要节能
《意见》明确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市政集中供热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机构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在要求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六类建设项目中(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省、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为西安市新增的强制性要求。
拆除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要向社会公示
《意见》中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增加“整幢建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时同步实施节能改造”的要求。对建筑物拆除管理规定:凡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并在正常寿命期内的建筑物,除基本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到“十二五”末,公共机构集中供热收费计量比例、高效节能灯使用率、节水器具使用率要达到100%。完成老旧供热管网改造5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