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再涉农地入市问题 短期进展有限

提要: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等问题后,近日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再涉农地入市问题。文件深化了关于农村的若干问题,较之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加深入。

  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等问题后,近日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再涉农地入市问题。文件深化了关于农村的若干问题,较之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加深入。

  一号文件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并且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特别提到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这项工作。意思就是中央会加速立法,盘活农村的可建设性土地。

  目前,部分省份已经自发地对集体用地流转进行相关探索,但都明确要求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CRIC(微博)研究中心人士表示,由于存在土地权属问题以及相关法律配套不完善,且操作审批流程等的复杂性,此举短期内不会有大进展。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该人士称,长期将有利于提升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量,缓解城市土地供求紧张的状况,但短期影响效果有限。

  再涉农地入市 推行需综合配套

  在深化土地制度方面,文件要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出让、租赁、入股。特别提到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这项工作。这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允许农地入市的深化。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加快土地流转将为发展现代农业等问题提供有利契机,然而,在现实中,“借力”流转之名,背后进行的资本动作不得不让人忧心。

  近日,媒体披露的河北等地流转的数千亩土地被人进行资本运作,加价倒卖等做法引人深思。一号文件特别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农民想种自己承包的地,就让他自己种,任何人无权干涉。

  实际中,一位中部地区三线城市的政府人员向新华网记者表示,“(这些措施)初衷都是好的,如果在推行中没有进一步的跟进措施,有些问题难以解决。”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一般农民需要钱时,比如大病、天灾人祸,会在有钱人的利诱下不惜将所有权等一次性卖出去的。再比如全家进城或远离故土打工,一时觉得土地是累赘,也会在一些人蛊惑下卖掉,或者,因借贷无法偿还等等,都会逐渐丧失土地的这些权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指出,当前土地问题十分复杂,牵涉利益相关方太多,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准备不够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与法律的平衡,所以只能由中央统一部署,进行周密的政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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