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病不是一个部门能根治的
大连日报日前报道称,我市拟调整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按家庭人数收取的,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12元。不可忽视的是:电梯问题,不是单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需要众多部门联手作战。
来源:大连日报
日前报道称,我市拟调整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按家庭人数收取的,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12元。按建筑面积收取的,新建普通住宅电梯运行费可在物业服务费中,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35元,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议定;已投入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区电梯运行费已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的,原则上继续按现行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收取。
本次相关部门提高电梯费有个前提:此前,大连日报通过“党报上的听证会”栏目,向市民征集解决电梯维修、物业矛盾等问题的建议,不少市民认为电梯日常维保不及时,无法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和寿命。这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希望通过提高电梯费,保证日常维保资金。
不可忽视的是:电梯问题,不是单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需要众多部门联手作战。本次调价会解决维保的资金问题。但是,电梯维修的问题不仅仅是维保资金问题,涉及了众多环节,如电梯生产的质量、房产商的选择、物业公司对维保企业的选择、更换“病危”电梯等,哪一环出了问题,都足以造成“电梯大病”。这些方面如何杜绝出错?由谁来监管?是否能问责到人?电梯费上涨以后,监管问题成了公众视野的焦点。涨价前,已经有不少市民对电梯维保的监管频频质疑,如今这笔钱能否“好钢用在刀刃上”,更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相关部门也应引起重视,担负起责任,尽快出台监管政策和配套的政策法规,形成系统的监管机制,让监管立体化。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应有法可依,都可以责任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