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破裂致2人坠亡续:家属维权陷困境
(记者 黄希平 实习记者 王文燕)本报昨日报道了南山一小区房间玻璃墙破裂、两年轻男子不慎高楼坠亡一事,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日从两位死者的家属口中得知,家属们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而市民朋友在看到报道后也表示,时下的深圳建筑物采用落地玻璃幕墙、玻璃窗的越来越多,但公众对如何确保玻璃幕墙安全等问题却是疑问重重。
玻璃墙须符合哪些标准?
深圳商报在昨日的报道中提到,两位死者的家属观察到涉事房间的落地式玻璃墙宽1.8米、高2米,里外无防护措施,且遗留在现场的玻璃碎片厚度不足0.5厘米,怀疑是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不过开发商称房子交付前已通过验收。
楼盘开发商在落地玻璃幕墙的材料选择、设计和安装等程序上,到底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哪些方面的标准?据了解,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2003年12月份,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等联合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要求自《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即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
但是据开发商深圳市东华实业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缤纷假日豪园小区是他们开发建设并于2001年10月竣工的,那么其开发的缤纷假日豪园楼盘,到底是否真的严格执行了当时国家的相关标准?楼盘竣工验收时区质检部门有无对玻璃幕墙做质量检测呢?10月17日下午,深圳商报记者分别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函咨询上述问题,其中南山住建局质检部门当年负责给涉事楼盘竣工验收工作,但是截至目前两部门都没有给出正面答复。
昨日,本报关于南山缤纷假日豪园坠楼事件引起极大反响。对缤纷假日豪园落地玻璃的安全性能不少业主表示担忧。图为遇难者家属向记者展示落地玻璃的碎片,厚度不超过0.5厘米。深圳商报记者林晓斌 摄
日常如何排查玻璃隐患?
昨日,多位市民致电深圳商报发表看法称,为了美观、时尚或者采光的需要,深圳现在采用落地式玻璃幕墙或玻璃窗的居民住宅楼越来越普遍,但10月13日发生的该起事故,让市民忧心起玻璃幕墙的安全隐患问题。而据专业制作玻璃幕墙的公司业务人员介绍,不仅仅是普通玻璃容易出事,就算是钢化玻璃时间长了,受自身杂质和日晒雨淋的影响也容易破裂,造成事故。
据了解,我国1996年就颁布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里面提到玻璃幕墙竣工1年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此后每隔5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0年后应该对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应检查一次。建设部还规定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要求业主每10年对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然而,深圳商报记者从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因上述规范、条文没有制定强制性的实施措施,其贯彻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而且就算是市民意识到了玻璃幕墙维修保养的重要性,也大多不知道该如何排查玻璃的安全隐患,更不知如何做相关的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
若发生事故该找谁维权?
10月13日凌晨两青年坠亡事故发生后,家属怀疑是开发商采用的玻璃幕墙厚度太薄,且无防护设施引发此次悲剧,他们多次找物业管理处与楼盘开发商讨要说法,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家属们还告诉深圳商报记者,他们曾找南山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了解情况,但警方只跟他们强调说两人是“意外高空坠亡”,至于两人的死跟破裂的玻璃幕墙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南山警方并没透露。此外,家属们称,他们陷入维权无门的困境,不知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如果发生类似事故,事主到底该找谁维权?这也成了市民关心的问题。家住罗湖区中信星光明庭的闫老伯今年77岁,昨日在看到深圳商报的报道后来电称,他住的小区近半年时间发生了多起玻璃破裂的事情,但出现这些问题都不知道该找谁维权。
闫老伯称,他在看到两名年轻小伙子坠亡的新闻后感触良多,认为深圳还有很多这样的玻璃幕墙和玻璃窗,楼盘开发商、业主、住建部门以及质监部门都应该主动担起责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