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3月起实施
我市建筑电梯从2000年开始普及,目前在用的5000多部电梯普遍进入维修高峰期。这其中,费用不足造成的维保不到位,往往是导致电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今年3月起实施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特别对电梯维修费用的来源作了明确规定。
冯涛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电梯的维修费用从原则上来讲,应该从物业的维修基金中进行支取,如果说没有维修基金,或者说维修基金不足的电梯安全部分,应该由业主进行分摊。
不过,维修基金的支取必须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户对于维修基金的动用往往也有不同意见,难道就让损坏的电梯一直停运吗?
冯涛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我们条例作了一个变通性的规定,就是说在买房子的时候可以先达成一个业主公约,在公约里约定,在发生电梯的停机事故,需要立即更新、维修、改造的时候,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他们来直接申请维修基金,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了。
在电梯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广告,现在电梯广告已经很普遍了,那这部分广告收入又该用于何处呢?
冯涛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于电梯日常的运行维护费用不足,利用电梯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我们条例里就规定,这个钱可以优先用于电梯的运行、维护等等这方面,也可以补足这方面的资金不足问题。
解决了电梯维修的资金保障问题,《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还在技术方面明确了电梯维修保养的标准规范。
冯涛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电梯条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十五天就要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六个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同时要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接到乘客被困故障报告以后,要求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同时向质监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