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提要:2016年,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加强”措施,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电梯安全无事故。对新装电梯严把安装告知、安装质量关,对电梯安装单位报送的单位和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电梯安装现场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6年,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加强”措施,加大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电梯安全无事故。

  一是加强电梯安装行为的监管。对新装电梯严把安装告知、安装质量关,对电梯安装单位报送的单位和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电梯安装现场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是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及维保质量的监管。加强案备审查,要求在舒城进行电梯维保的维保单位将单位维保资质及人员证件报送特设股备案,并报送所维保的单位名称、电梯台数、维保期限、电梯使用单位联系人的号码,每月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服务能力评价,着重检查维保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维保规则》的要求开展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并记录在案,电梯维保记录上的实际维保人员是否与《电梯维保单位备案登记表》的人员相符,是否持证上岗,电梯维保工作是否由两名持证人员共同开展,电梯维保记录是否一梯一档并符合《维保规则》有关要求且填写规范等。

  三是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电梯使用管理制度,与使用单位签订《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督促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持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电梯管理人员职责,定期组织电梯安全运行检查及日常管理,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乘梯须知和电梯警示标志,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按期报检电梯。

  四是加强电梯检测。对新装电梯,要求电梯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才允许使用;对在用电梯,要求使用单位在检验期限到期前提前申请,做到不超期使用;电梯检验时,安全监察人员陪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告知使用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并跟踪复查,对问题未整改前擅自使用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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