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进城购房将享优惠信贷条件

提要:近日,山东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农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在还款方式上,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提前还款的,免收违约金。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省金融办、省农行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进城购房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进城买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且可按半年或年还款。

  山东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三部门新近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主要针对18至 55岁的农民或新入城镇户籍未满 1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农民在城市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首付款比例达到 30%及以上的,可执行 0.9倍基准利率优惠。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

  在还款方式上,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提前还款的,免收违约金。

  山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与当地农行对接,开展公积金与“农民安家贷”组合贷款;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农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农行受理农民购房贷款申请后,原则上 2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5个工作日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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