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夫妇立遗嘱:房产互相继承 立遗嘱处理房产的老人多了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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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夫妇立遗嘱:房产互相继承 立遗嘱处理房产的老人多了

  昨天,记者到安平社区何春涛工作室采访时,发现社区义务法律顾问何春涛桌上摆满代书的“遗嘱”,“这一份是前几天一对台湾夫妻来办的"遗嘱",夫妻都要求,他日过世之后房产由对方继承;旁边这份是前天刚办的,也是房产继承遗嘱……”何春涛介绍,最近一个月,他已经代书了4份继承遗嘱,今年以来代书的继承遗嘱已超过10份,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现象。

  据悉,这些继承遗嘱均涉及房产,有主见的老人们主动出击,“我的财产我作主”,提前指定房产继承人,也给自己的生活赢得了主动。

  台湾夫妇立遗嘱

  170平方米房产互相继承

  6月初,台湾老人季老先生在邗沟路某小区有一套约170平方米的住房,季老先生想立下遗嘱,明确在自己过世后,此房产由夫人继承;季老先生的夫人也要求立个遗嘱,内容也是自己过世后,房产由老伴继承。

  了解了他们的真实想法后,何春涛很快帮季老先生代书好了遗嘱,上周,这份遗嘱经当事人、代书人、见证人等签字,正式完成。“签字那天,除了老先生夫妻俩,他们家亲戚也来了五六个人,有的作为见证人,一起在遗嘱上签了字。”记者注意到,季老先生和夫人的遗嘱上分别写道,如果立遗嘱人百年后走在配偶前面,从过世日起,房产权、土地使用权由配偶继承。

  当事人3子女均在台湾

  立遗嘱为简化日后办事程序

  夫妻共有的房产,本就有互相继承权,为何还要立遗嘱呢?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季老先生的外甥女辛女士。辛女士介绍,这是舅舅的意思,主要是为了避免日后房产处理起来麻烦。季老先生今年86岁,老家在扬州,解放前随国民党部队去了台湾,后来在台湾娶了当地女子为妻,两人在台湾育有3个子女。

  10多年前,季老先生为方便回扬州探亲时居住,在邗沟路某小区购买了一套约170平方米的房子,每隔几年,他们会回扬州居住一段时间。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台湾还有3个子女,子女也有继承权,万一哪天自己过世,房产需要处理,几个子女一起来扬州一趟很不容易,老先生和老伴商量后就决定先办理房产互相继承的遗嘱,把房产的继承人简化,“以后真要处理,来扬州一个人就可以了。”

  法律顾问代书10多份遗嘱

  老人房产处置爱“自己作主”

  何春涛介绍,仅最近一个月,他就代书了4份遗嘱,今年以来代书的遗嘱已有10多份,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现象。这些遗嘱均涉及房产继承,因为多子女,或有了第三代,老人们通过遗嘱,将房产指定其中一人继承。

  81岁的舒老先生在鸿福家园小区有一套解困房,当年是以舒老先生的名义申请购买的,因为一直和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购买时的房款全是小儿子出的。舒老先生另外还有一子一女,虽然另外两子女均有自己的房产,但为了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舒老先生和老伴本周一特地请何春涛帮助代书了遗嘱,指定鸿福家园的解困房由小儿子继承。

  “立遗嘱的老人一般都是多子女,通过遗嘱,将房产指定其中一个子女继承;此外,还有的老人通过立遗嘱,直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指定由孙子继承。”

  何春涛认为,老人们通过立遗嘱处理名下的房产,从另一个意义上说,也给自己的晚年生活争取了主动。自己经常参与处理社区的财产、赡养类纠纷,有的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就表示,子女不孝顺,房产不会留给他们。(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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