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实施文件“三统一” 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今年4月30日,国土资源部曾印发了《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国土资源部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这一制度与国土资源部实际工作看似相去甚远,但实则密切相关。
昨日(5月14日),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介绍,国土资源部是国务院部门中首家专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可以预见,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将大大减少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今年1月,国土资源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上提出了法治国土的建设目标。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土资源部落实中央部署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的第一年。
年初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特别强调,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逐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在立法中新设行政许可,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以往以决定、通知、批复等多种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而自5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将启用“国土资规”字号发布该部规范性文件,凡不以这个字号发布的各类文件,都不能认定为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该部行政管理的依据。
魏莉华说,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是提升国土资源部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国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往国土资源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范性文件内容互相交叉、同类事项重复发文、复函随意性较大等。通过这种形式可以规范行政权力,提升管理水平,维护群众权益。
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后,魏莉华说,这将有利于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国土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土地、矿产企业的市场活力,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态势。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还将继续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修改、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编纂等全流程进行规范。
严格文件发布程序
不仅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并且国土资源部还就未来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此前规范性文件的处置提出了具体办法。
首先就界定了规范性文件的范围。
未来国土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是指,为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向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议报送审议规范性文件前,必须在内部OA办公系统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向办公厅报送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登记表,由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议讨论。
据了解,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的比较早。早在2006年,在国务院的部门中,国土资源部最早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大多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经建立并实施相关制度,比如江苏省厅启用了“苏国土资规”文号;天津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网上审查、到期动态清理和在线查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2015年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计划本月刚刚通过。
上述人士介绍说,2015年后评估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总体工作布局,按照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要求,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为主线,对相关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后评估,切实提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