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防水工程渗漏的主要原因
多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渗漏率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防水工程质量的投诉案件持续增加,北京市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成立10年来,承接渗漏的案件占工程质量总案件的25%以上。为使司法部门对防水工程质量做出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判决,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需组织业内专家到案件现场勘验、查阅设计、施工资料,询问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当事人,随机集采工程、材料样品和检测数据,分析案情,审查检验报告,并提出书面鉴定结论,作为司法机构审理工程质量纠纷的依据。
在司法鉴定中常发现的地面工程问题主要包括:
防水混凝土配比不准确、搅拌不均匀、振捣不密实、养护不到位,存在蜂窝、狗洞、不规则裂缝等。
变形缝止水带跑偏、拉裂或与两侧混凝土咬合不紧密。
后浇带清理不干净,夹砂、夹泥现象普遍,且未采取多道设防措施。
外包柔韧性防水层与主体结构粘贴不紧密形成窜水通道,且有用假冒伪劣和偷工减料等现象。
桩头对拉螺栓孔、施工缝等的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许多外包的柔性防水层未做好保护处理,被后续工序野蛮施工所破坏。
柔性防水层收头固定密封处理不当,且防水层未高出自然地坪500mm。
屋面工程问题主要包括:
平屋面涉及天沟、檐沟、水落口周边500mm范围内的排坡不符合规范,导致积水。
坡屋面未采用防水层、防水垫层而只涂刷薄层的JS涂料,被持钉层裂缝拉裂。
卷材防水层接缝粘接不牢、密封不严,且与基层未实现 粘面发生窜水现象,也存在使用假冒伪劣和偷工减料的问题。
防水层在一头、二缝、三口、四根部位处理不当,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蓄水检测不漏、下雨漏的现象。
多数非上人屋面不做保护层且长期不清理维护,导致过早老化开裂或长数长草和堵塞水落口等现象发生。
我们认为防水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指导思想端正(不搞低价中标、不搞奇特异新、不拖期、按客观规律办事),设计合理(形成全封闭的防水层),选材得当(因地制宜按需选料),施工精心(不偷工减料),监理到位(对细部构造施工实旁站监理等),实现我国无渗漏工程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