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玻璃自爆“砸伤”楼下豪车 业主拒绝赔偿

提要:罗德莲觉得自己将车停放在了物管规定的位置,并按时缴纳了停车费,自己并没有乱停车。秦渝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家飘窗上的钢化玻璃自爆,自己也是受害者,却还要赔偿巨额的车辆损失费,他觉得自己不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

  “他家玻璃自爆砸坏我的车,理应赔偿我的损失”

  日重庆晨报

  “玻璃自爆并非由我引起,不该承担所有责任”

  “嘭”。5月18日晚11点过,家住南坪帝豪峰小区的秦渝家的飘窗突然发生自爆,碎裂的玻璃如雨点一般给楼下小区内停放的4辆汽车“洗了个澡”。其中,损失最严重的是罗德莲那辆价值60多万的路虎,天窗、大灯和车身多处被砸伤,挡风玻璃还被砸裂。

  第二天罗德莲和秦渝一起到4S店修车并商讨赔偿事项。4万5千元的修理费用让秦渝傻了眼。回家和朋友们一协商,秦渝觉得自己并不该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并拒绝赔偿。

  疑问一

  4.5万修车费该谁出?

  罗德莲觉得自己将车停放在了物管规定的位置,并按时缴纳了停车费,自己并没有乱停车。“是他家玻璃自爆砸坏我的车,理应赔偿我的损失”。

  罗德莲说,19日一早她发现自己的爱车被砸坏后就第一时间通知了秦渝,并一同前往4S店,“一开始他答应赔偿所有费用,后来一听说修理需要4万5千元,他就说身上没钱,先给3000元垫付。”

  罗德莲回忆,当时自己看到秦渝态度很好就没有收那3000元现金,也没有立字据,只是约好第二天一起到4S店缴纳其它费用。“哪晓得他第二天就不认账了。”

  罗德莲的路虎汽车是去年8月购买的。“18日当天我才刚刚去给车打了蜡,哪晓得晚上就被砸坏了。”

  爱车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成了她头疼的事情。5月20日,无奈之下,罗德莲只得选择报警。

  疑问二

  开发商、厂家有没有责任?

  秦渝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家飘窗上的钢化玻璃自爆,自己也是受害者,却还要赔偿巨额的车辆损失费,他觉得自己不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

  秦渝说,一开始他觉得自己家的玻璃自爆砸坏别人的车,自己有一定责任,但是一个朋友告诉他,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但并不代表一旦遇到了就只有自己倒霉认栽。

  秦渝从4S店回来后在网上查询类似事件的赔偿方式,这才觉得自己不能承担飘窗玻璃自爆的全部责任。“我买房后就一直没有换过玻璃,开发商和玻璃生产商也应该有责任。”

  这几天,秦渝为这件事到处打听,询问该如何解决。最终,他觉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才是最合理的方式。“不管最终判决是保险公司或者由谁赔偿损失,我都接受,我只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吃个哑巴亏。”

  律师说法: 应综合判定赔偿事项

  重庆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董浩律师认为,这起高空玻璃自爆损坏汽车的事情应该从各方过错程度和损坏行为方面进行综合判定。

  董浩认为车辆停放位置既然缴纳了停车费,那么停车就是符合规矩;而高空悬挂物掉落造成损失的,应该由其实际控制人进行赔偿,但是此事件具有特殊性,钢化玻璃自爆并不在其实际控制人可控范围之内。

  所以可以通过查询玻璃的质量和使用年限是否过期来判定具体责任人和该由谁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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