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性质自住商品房受关注

提要:昨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20处,其中对于“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自去年下半年北京推出自主型商品住房政策以来,这种比同区域商品房价低至少三成的住房类型受到极大关注,已公开销售的项目也申请火爆。

  昨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20处,其中对于“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自去年下半年北京推出自主型商品住房政策以来,这种比同区域商品房价低至少三成的住房类型受到极大关注,已公开销售的项目也申请火爆。

  北京市去年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后,为推进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了5万套供地,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而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一直都是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关注的重点,今年也不例外。

  《报告》中坦承,过去的一年“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投资对房地产的依赖度还比较高”,“保障房建设供给不足,棚户区居住条件较差”。基于此,北京市在最新推出的自住房方面逐渐加大供应力度,据北京市国土局昨日发布消息,截至目前,在今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已经供应自住房用地10宗,可提供自住房的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同时,住宅土地在供应结构上进一步优化,目前已成交的住宅用地扣除配建及竞建出的保障房面积后,总建筑规模约191万平方米,其中自住型商品住房约102万平方米,这占已供商品住宅规模的53%。

  在涉及自住型商品房性质的条款中,《报告》做出的具体修改为,将“推行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修改为“推行2万套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相应在今年的工作中,将“推进自住型商品房建设”,修改为“推进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建设”。

  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长陈刚在会议期间提出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支持房地产市场中端群体的需求。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房,可以由政府给予支持,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自住房和共有产权二者的含义是一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对自住房产权性质的进一步明确。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在出让土地时提前锁定。购买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因此,自住型商品住房具有共有产权的特征。

  该负责人表示,“而且与去年相比,今年供应的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区位更优,其中位于朝阳的项目有3宗,位于丰台的有1宗,位于昌平的有2宗,位于顺义的有3宗,位于平谷的有1宗。这些自住房用地大部分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或紧邻高速路出口。”

  在房价方面,自住房的价格会比市场低30%,甚至50%。对此陈刚表示,北京要把自住房“做大”,除了去年推出的2万套,今年全市还要再供应5万套,而北京每年新建商品房一共才10多万套。“政府也不会因此背上过多债务,或造成过度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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