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转正”背后的思考
日前,作为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该方案提出“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金,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表述引发业内的强烈关注,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预期渐长。
就当前来讲,其实,当前关于小产权房有两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一个是新建小产权房之后业主之间私下签订合同进行民间交易,跨过交易中心,不进行备案;另一个问题就是存量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说得明白一些,也就是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试点处理“小产权房”,如何将问题如何“小产权房”转正成为商品房,同时,又不损害多方面利益,多方又可以受益的问题。
之前,国土部针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力度上升至空前。早在在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博客)认为,试点处理“小产权房”大致有两个办法:
第一、购房者通过支付“转化费用”将“小产权房”转正,从而使“小产权房”拥有合法的商品住房身份和地位。这样对于政府来讲,政府还有可能从“小产权”房转化合法的商品住房过程中获得部分“转化费用”收益。
第二、地方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通过内部流程转换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最终冲抵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但由于购买商品需求资金量比较大,有可能进一步为当前地方政府的债务雪上加霜,导致政府更加依赖土地财政解决当前地方债务的问题。
据悉,日前深圳和北京两个城市已经为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进行了试点,这两座城市把小产权房纳入到保障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系列,此外,还通过交一部分税来加以规范。
但总的来看,无论是以购房者缴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 “转化费用”这种方式,还是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冲抵保障性住房指标,均突显了当前由于常态化的楼市调控导致的土地财政的尴尬。
因此,政府试点处理“小产权房”,还是要把握好一个原则,那就是既要能够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借“小产权房”做一些民生工程。但是,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试点处理“小产权房”还有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首先,从以上试点处理“小产权房”的方法来看,地方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抵保障房任务,从完成2013年800万套保障房任务来说可以节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时间周期,作为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住房的一种手段,有可能短期内会为保障性住房带来更多的市场供应量,但是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做法。
从购房者通过支付“转化费用”将“小产权房”转正这种方法来说,说的明白一点,如果交钱就可以将“小产权房”合法化,也就意味着这些“转化费用”就是违法成本,如果违法成本不是很高,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在执行层面更多的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因此,要防止“小产权房”现象的发生,还需要制度上和执行上根治这种现象的发生,比如,要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标准更加规范、杜绝审批过程中腐败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