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开如小马过河 试水方知深浅与冷暖

  设计出一款紧箍咒给当权者戴上,简直是难于上青天。澳门的官员财产公开便是如此,假如在上世纪90年代澳督要想做到今天这样副局级以上的房产、企业基本数量公开,如上蜀道。

  从政者好面子,人人好以道德者自居。“我每分钱都正正当当,申报(公开)就是看不起我!”这是澳门90年代官场最普遍、最典型的心态。

  但是在政治学上关于治理贪腐的一个平衡点是:越严重时越要显示决心,越要采取拉锯妥协,越难以达到一蹴而就的效果。顺着这个理论,澳门在90年代先干再争。最早只针对参与选举的人士申报,后来澳督也申报了。并且申报资料高度密封,有嫌疑时才查。

  十余年来在财产申报、公开的每次变革中,澳门社会舆论总有反对之声:侵犯隐私、人权,信息技术不成熟,担忧会否影响到稳定……

  如同小马过河的故事:只要你不敢迈步试水,关于水流湍急、水过深的负面忧虑就总是挥之不去,让你忧心忡忡寻思着不倒腾为上策。

  前天公开至今,记者留意到澳门政坛、坊间舆论、网友、传媒的讨论,以前那些忧虑反而越来越少见了。人们说得最多的是:是不是可以详细些、规范些、技术更先进些。

  十余年来那些持反对忧虑之声的人为何不发声了?因为这场真实的社会学试验已有了初步的结果。有议员用了16页纸写清楚物业数量、公司名称、社会任职,有议员主动把银行存款、物业租金填写,还有人就是把房产具体地址填上去,也有官员把摩托车车位、墓地等都填写了……君等看看会否侵犯隐私、影响到稳定。

  的确法律有未尽之处,于是传媒呼吁就填写规范等出台详细的指引。的确技术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人说已提交公开表,法院那边上载的还是空白……总之瑕不掩瑜、无伤大雅。

  社会有舆论说太“温和”了、看不出财富,行政和立法界均承诺在实践中再修法。完全可以预料,一旦澳门再出现贪腐或者财产公开法律未发挥功效的事件,肯定会修法到详细公开。

  回到原点再观察:假如澳门从90年代至今完全没有严格、认真地迈出第一步,今天来探讨公开的详细度、填写的规范指引,也的确显得突兀,并且具有非常大的践行难度。财产公开如同任何一个领域的任何一项变革一样,试水方知冷暖。迈开了步子尝试,每一次社会试验的结果本身就能带来观念普及。假如止步不前,河水永远停留在想象中的湍急、深不见底。

关键词:人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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