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调整住房保障标准 申请经适房可享货币补贴
本报讯 近日,桐乡一则《关于2013年度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为低收入家庭带来好消息:今年,桐乡开始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同时,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补贴标准也有所调整。
三大标准不做调整
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据介绍,此次桐乡住房保障相关标准有三个方面不做调整,即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不做调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标准不做调整,还有经济适用住房可享面积标准和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做调整。
也就是说,人均年收入2.3万元以下(含)的家庭有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或按户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的家庭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或按户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含)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经济适用住房可享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75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或按户计算最低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70平方米,其中实行实物配租的,最高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略有提高
以往,桐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分为4档,梧桐街道10元每平方米,濮院镇、崇福镇8元每平方米,其他镇、街道7元每平方米,还有部分小集镇为6元每平方米。
今年,这一补贴标准略有提高。根据每个镇、街道的房屋租赁市场实情,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为两档,其中梧桐街道、凤鸣街道、龙翔街道和濮院镇、崇福镇、乌镇镇的租赁补贴标准为10元每平方米,其他镇租赁补贴标准为8元每平方米。
看似调整并不明显,但对于收入不高的低收入家庭来说,这一调整也是福音。因为随着城市的发展,目前桐乡部分镇、街道的房租价格升高,无疑为廉租住房租赁家庭增加经济压力,此次针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调整,提高了部分镇、街道的补贴标准,可以为这些地方的廉租住房租赁家庭相应地减轻房租开支。
实行经济适用住房
货币补贴制度
今年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调整中,动作最大的莫过于重新开始实施暂停了两年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制度,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低收入人群,一部分提供实体房屋,一部分提供货币补贴,“补砖头”与“补户头”联合发力,扩大保障范围,缓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紧缺的现象。
据了解,货币补贴标准以建筑面积计算,梧桐街道、凤鸣街道、龙翔街道和崇福镇、濮院镇、乌镇镇为3200元每平方米,其他镇为2300元每平方米。如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享受货币补贴自行购买住房,那么所购住房的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48平方米,最大不超过144平方米。这其中,货币补贴建筑面积最大为75平方米,购买小于75平方米的,按实际购买面积给予补贴,超过75平方米的,超面积部分将不予补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桐乡重启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较前几年有大幅提高,发挥了住房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