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3套廉租房今起可申请
今日起,1373套廉租房将向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进行配租。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安居梦”。
据悉,此次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共计1373套,房源包括4个,分别是位于锦江区樱花街383号的“东洪广厦”;位于成华区保和乡天鹅村2、3、8组规划红线范围内的“胜天人居”;位于成华区荆顺东街259号“荆竹苑”;位于青羊区培风路271号的“清溪雅筑”。
想要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一种:申请家庭必须符合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的低保无房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即1978年10月15日之前出生),具有本市主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的单身低保无房居民。第二种:截止2013年10月14日在册享受廉租补贴的低收入无房家庭或年满35周岁以上(即1978年10月15日之前出生)的低收入单身无房居民。
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从即日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户籍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提交完毕后,房管部门将根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计分标准》对低保申请对象和非低保申请对象分类计分,低保申请对象优于非低保申请对象选房,同一申请类别选房顺序如下: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优先选房,其余申请对象依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相同分数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同等条件下,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家庭优先于单身家庭选房。 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