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否认李双江旧文 文章内容曝光李天一年龄
律师否认李双江旧文
近日网上盛传一篇2002年《妇女生活》第7期里的李双江署名文章《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里面提及李天一当年8岁,读小学三年级。据此,如果文章是当年所写,李天一今年已经19岁,在强奸案发生时,李某某至少已年满18岁。
不过,李天一家庭律师兰和今天早上发微博辟谣,称该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李天一的年龄也无造假,“近日网上盛传《妇女生活杂志》李双江的署名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李双江先生从未在该杂志上撰写任何文章,其子的真实出生年月已经警方侦查确认无疑。该文系抄袭发表在《家庭》的文章《离婚后我在拍电影间隙塑造儿子》,原文作者伍宇娟。请诸位切勿以讹传讹。”此外,同案被告魏某律师李在珂也在微博透露,看过案件卷宗,李某出生档案齐全,年龄应该并无造假。
李天一案: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冠丰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冠丰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冠丰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递交延期开庭的申请,但法院驳回了延期申请。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2013年8月31日,梦鸽曝光儿子李天一书信。2013年9月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
《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原文摘要:
“我儿子叫李某某,小家伙圆圆的脑袋,胖乎乎的脸蛋,乌溜溜的黑眼珠,长得虎头虎脑的,很可爱。他聪明伶俐,今年才8岁,正上小学三年级,能背200多首唐诗,唱几十首歌曲,画也画得不错,被大家称为“小天才”。 由于我和妻子梦鸽都很忙,儿子是由他姥姥带大的。加上幼儿园、小学低年级的老师几乎全是清一色的女性,所以儿子得到的几乎全是软绵绵的爱。身处这样的环境,儿子性格有些软弱,脂粉气较重,缺乏男子汉的阳刚之气,有时在学校还难免受孩子们的欺负。所以,现在我就有意地培养他刚毅、果敢的男子汉品质。 在大多数孩子心中,父亲是英雄,可以给他带来安全感和信赖感。经常和父亲一起愉快玩耍的孩子,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而我一直忙于事业,与儿子相处的时间不多,儿子对我较“陌生”。发现这一苗头后,从2(X)0年开始,我经常抽时间跟儿子交流,与他一起做游戏,星期天还与他比赛爬山、游泳。兴之所至,我还趴在地上让儿子当马骑,我们父子俩玩得很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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