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亿超生罚款去向成谜看30年后的计划生育
提要:在人口拐点带来之后,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还具备10年之前的合法性正当性,也已经失去了基本的理论依据。有业内人士做出推算,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政府机关有义务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情况,满足公民知情权。另外,除了用于计划生育相关事业外,这200多亿超生罚款,能否用于一些儿童公益事业,也是大家所期待的。如果能将这笔钱用到贫困地区儿童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或者将这些钱用于儿童营养餐计划、校车计划等等,不仅会直接让全国儿童受益,更是诠释了这一款项的“抚养”意义。
另外,不可否认,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超生罚款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降低生育率、控制人口增长方面的确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时过境迁,我国因人口增长停滞和人口结构严重失衡而带来的“老龄化”、“用工荒”等社会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在人口拐点到来之后,超生儿意味创造人口红利,不仅不代表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反而可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资源。就此而言,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还具备10年之前的合法性正当性,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因此,重新定义社会抚养费存在的意义,也是目前社会面临的大问题,更是对“计划生育”这项与时俱进改革国家生育政策的审视与反思。
(贾芳 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