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变相福利分房
本报讯 记者张津津报道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组成督察组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察。
目的:通过督察,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及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违规分配行为。
内容:对弄虚作假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分配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查处。
督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2011年结转的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情况;2012年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年底竣工任务计划安排情况;资金、土地安排情况以及项目前期准备等情况。
督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重点城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进展情况和各地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确定本地区2012年房地产发展工作目标以及落实的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等情况;实行拆迁补偿货币化工作情况,包括各市确定的2012年房屋征收计划、拆迁补偿货币安置的政策措施、土地储备情况;吸引农民和外来人口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鼓励普通商品房销售情况,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情况和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上限、担保费用等情况;促进市场活跃交易,举办房交会、大篷车巡展、组织团购等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动工业、商业、旅游、文化、养老、教育等房地产多元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强沟通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等工作情况。
督察时间:2012年2月15日至23日
方式:一、抽查一定数量的住房保障档案,重点是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查看家庭基本情况(收入、住房等)相关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条件。对发现材料不全、条件不符、存有疑问的情况交当地主管部门核查,由当地主管部门及时向督察组反馈核查结果。
二、督察组每到一地随机抽取2至3个已建成分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地调查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及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等情况;随机抽取1至2个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抽查工程质量有关资料,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对已分配入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入户走访或暗访了解保障家庭有关情况,重点核查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发现存有疑问的情况交当地主管部门核查,由当地主管部门向督察组反馈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