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正式宣布重组蓝城 代建业务全部并入上市平台

提要:6月27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重组蓝城公告。

  根据协议,蓝城的股东拟透过公司分立及存续的方式分拆其为两家公司,即新蓝城(将主要从事建设管理业务;及蓝城(即重组后的原有公司),将主要从事其他业务。

  6月27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重组蓝城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绿城中国于2016年6月25日订立收购协议、出售协议、宁波收购协议及商标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蓝城的股东拟透过公司分立及存续的方式分拆其为两家公司,即新蓝城(将主要从事建设管理业务,并将接收与该项业务有关的资产、权利、负债及雇员);及蓝城(即重组后的原有公司),将主要从事其他业务,而两家公司将于紧接该重组后与现有蓝城拥有相同股权架构。

  就上述者而言,于2016年6月25日,收购协议及出售协议已告订立,据此,绿城中国将透过香港附属公司向其他股东收购新蓝城余下股权,交易代价9.491亿元,并将于重组后透过绿城房产向第一交易方(即宋卫平先生)出售重组后蓝城35.4%的股权,交易代价1.17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于公告日,蓝城主要从事建设管理业务(即物业发展管理及咨询业务),并就政府建设项目及物业发展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建设及销售提供物业发展管理及咨询服务,同时亦从事其他业务,即与养老、农业及城镇建设相关的项目,以及与建筑科技、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及营销经纪有关的业务。

  蓝城目前由绿城中国(透过绿城房产)拥有35.4%的权益,并分别由第一交易方(即宋卫平先生)、第二交易方、第三交易方、第四交易方及第五交易方分别拥有34.6%、17%、10%、1.7%及1.3%的权益。蓝城自其成立已来一直入帐列作绿城中国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乃由绿城中国(透过绿城房产)控制组成蓝城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

  于收购完成后,新蓝城将由绿城中国全资拥有(分别透过香港附属公司及绿城房产拥有64.6%及35.4%)。

  除收购协议及出售协议外,绿城中国还于2016年6月25日订立宁波收购协议及商标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a)宁波收购协议,据此,绿城房产将收购而蓝城将出售宁波公司60%的股权;及(b)商标转让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据此(其中包括),绿城控股同意向绿城中国或其指定公司转让合共15项目前由绿城控股于中国或香港注册的“绿城”系列商标,而绿城中国同意促使转让目前由绿城房产注册的一项“育华”商标予绿城控股,而毋需任何费用。

  绿城中国认为,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使集团得以进一步增加其建设管理业务的规模及应占收入;专注于其核心业务及出售其非核心业务;及更明确划分集团及绿城控股于进行其各自业务活动时用“绿城”系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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