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提高电采暖供热领域占有率

提要: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节能奖励专项资金,鼓励供热单位积极推广应用各类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热源及供热系统进行改造。研究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切实推动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供热企业等能耗大户的节能工作。

  来源:新疆日报

  3月30日讯记者赵春华从29日举行的2016年乌鲁木齐市工程建设管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乌市将继续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实施燃气供热锅炉烟气余热冷凝回收改造1500蒸吨,改造老旧供热管网50公里,对50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建设高铁片区和达坂城区电热采暖试点工程。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节能奖励专项资金,鼓励供热单位积极推广应用各类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热源及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加快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天然气三期输配系统扩建改造、天然气高压环网建设、城市西片区燃气配套等项目

  “十三五”期间,乌市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大力发展电采暖供热方式,出台电采暖优惠政策,提高电采暖在供热领域的占有率,力争2020年采用风电(弃风)供热面积达到全市总面积的10%。开展燃气锅炉的烟气余热冷凝回收改造5500蒸吨,实施200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和公共建筑分区分时控制改造,并对换热站进行气候补偿和水泵变频改造,逐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目标。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培育发展节能服务市场,推动公共建筑节能降耗。研究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切实推动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供热企业等能耗大户的节能工作。计划到“十三五”末,实现全市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供热能耗与“十二五”末相比降低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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