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

据新华社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纲要》的颁布对于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据新华社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纲要》的颁布对于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重点开展生态屏障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共同创建天蓝水净、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美好家园。三是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机,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大力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充分发挥沿海沿边优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共同构建海陆统筹、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五是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消除地区间隐形壁垒,抓紧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六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制度对接,将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协调、社会稳定、公平和谐的示范区。

  《批复》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抓紧建立由北京市牵头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协调机制并切实发挥其作用,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创造良好政策体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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