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墙渗漏等7种情况可应急使用住宅维修资金

业主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外墙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纳入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项目范围,而不再采用以前的“双2/3”标准。要将应急维修项目现场认定意见在小区内公告,并编制工程预算,制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案。

  业主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外墙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纳入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项目范围,而不再采用以前的“双2/3”标准。记者近日从市物管中心获悉,相关部门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的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项目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尴尬:“双2/3”的标准,门槛真的有点高

  《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颁布了一年多来,维修资金对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了问题。因为现行维修资金的使用中,是采用“双2/3”的决策方式,即应当经住宅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如某小区内单户屋面漏水,需要维修屋顶,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必须该户屋顶覆盖以下所有业主中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才行。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情况却很难达到“双2/3”的标准,经常发生由于维修资金使用征求业主意见时间较长,或者同意的业主人数不够,维修资金最终不能启用的情况。最近兆丰苑的护栏维修就出现了类似尴尬。市物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屋顶、外墙面需要维修的情况中尤为集中,“漏水处的业主很急,但其他楼层的业主由于无感,往往不愿意签字。”但房屋长期受到雨水倒灌也会影响房屋安全结构。

 新规:必须现场认定,同时还需要公告

  新规实施后,只要发生规定的七种危及、房屋安全及人身安全情形之一,业主即可以组织应急维修,并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不过,想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必须现场认定并公告,以确保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该负责人介绍,首先申请人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应急维修项目现场认定申请,经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并进行现场公告后,方可使用。“像电梯、消防应急维修项目须由电梯检验机构、消防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或整改通知。”其余的应急维修项目由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属地街道办事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认定,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市物业管理中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场。

  另外,要将应急维修项目现场认定意见在小区内公告,并编制工程预算,制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案。“在维修实施后,也会引入工程审计的环节。”该负责人说。(物管轩金璇)

  链接:以下七种情况可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一)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电梯检验机构评估并出具鉴定报告的;

  (三)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的;

  (七)危及房屋安全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情形。

新浪地产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