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是否除霾?检测偷换概念
而送检的样品中一旦添加某些有效催化剂等成分,检测结果就变得十分理想。“这种理想的检测结果将与实际严重不符,检测机构无从得知也不会过问。”上述检测机构负责人称,国内几家稍大的检测机构基本包揽了行业内大厂商的检测,“中小厂家更没有底气找我们检测”。
企业从第三方检测单位拿到“理想”的检测报告并不难。
上述检测机构负责人透露,一种方式是直接花钱买报告,“如果结果很难理想,就直接塞钱,不用检测直接出报告”;另一种是企业嫁接、拼凑使用报告,即多找几家检测机构,然后在多份报告上选取各指标的最高检测结果用于宣传,最终以受委托的最权威机构作为宣传的“幌子”。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分别在2013年5月、12月两次曝光了产业乱象,通过市场随机购买产品的方式送检至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检测结果显示,实际除霾率与广告标识有较大差异。这其中涉及亚都、飞利浦、大金、夏普、松下、莱克、德龙、康瑞等多个品牌的产品。
严规待立
虽然PM2.5的检测方法已经非常成熟,在大气监测中逐渐成为常规项目,但若其用于衡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性能,不仅需要检测方法,还需要设计试验方案。
2013年12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标准委前期启动了净化器国标的修订工作,完善针对不同特征污染物的产品技术指标、细化实验方法,便于消费者理解,并增加了适用面积和清洁空气量的折算方法,同时完善产品的标注要求。
检测过多家空气净化器产品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王志勇指出,净化器国标有很多漏洞。比如,产品适用面积、使用效率和有效寿命等一些重要指标,缺乏详细的规范。
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曾计划抽检空气净化器,由于没有可靠的测试依据,最终无法执行。
对此,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室内空气品质检测室主任邓高峰分析,因为存在着测试起始浓度确定、仪器仪表的选择、采样和分析方法不适用等技术问题,直接造成监管部门无处下手。
据九正建材网了解,由国家标准委牵头的修订工作已形成草案稿。一位参与修标的专家透露,草案稿加入了产品净化PM2.5的测定标准,最快在今年10月公开发布。但新国标的一大缺憾是可能仍是推荐性标准,即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遵守。
此次,修标过程中,召集了国内的龙头企业代表参与,且须获得一定数量的厂家支持。“制定一个强制标准不难,但如果很少企业能达标,那相当于国标修订的没用了。”这名参与修标的专家称。
空气净化器在美国的普及率达到27%,欧洲42%,韩国70%,日本17%,中国不到0.2%。
国外空气净化器是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技术,并且主要用于除味、消除细菌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且产品要进行细分,并标明重点消除的污染物,比如主要用于甲醛、微生物及病菌的,会叫做空气消毒机。
从发达国家的空气净化器标准来看,强制性实施较为通行,其具有威慑效果,如不符标准以及虚假宣传销售的,企业将被处以高额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