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入今年立法计划

  1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作《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制定和修改12件地方法规,“单独两孩”等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地方立法计划》已经获批准。而备受关注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部列入今年的一类立法计划。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拟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项目;第二类是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第三类是抓紧研究起草的法规项目。

  2014年立法计划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进行了说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省委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对此也提出了要求。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有必要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列入一类修改项目。目前,省计生委正在着手进行测算,组织起草条例修正案草案。

  同时,随着《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列入年度一类立法计划,省拆迁条例面临废止。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据国务院《房屋拆迁条例》,修订了《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此前的《房屋拆迁条例》相比,房屋的征收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依据国务院新条例,出台我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时废止省拆迁条例。条例草案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已经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记者 高扩

关键词: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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