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
专门建立政府考核机制、电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监管合力的最大化提供制度保障。重点从建立电梯投诉纠纷协调机制;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监管机制;责任保险机制等“四个机制”入手,推动电梯社会化监管。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电梯应用已十分普遍。因电梯长期缺少维护,加之公众安全乘梯意识不够强,致使国内近期接连发生了多起因电梯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引起了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广泛关注。据统计,浙江省电梯数量为24万台,约占全国电梯总量的十分之一。为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生命安全,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电梯安全的顶层设计。围绕构建“一个多元共管格局”和“一个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要求,较好地协调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管、社会监管的关系,使得监管体系更加科学、系统,更好地适应现阶段我省社会管理对电梯安全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是更加注重监管合力的最大化。在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的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同时,专门建立政府考核机制、电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监管合力的最大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社会化监管作用。重点从建立电梯投诉纠纷协调机制;电梯应急救援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监管机制;责任保险机制等“四个机制”入手,推动电梯社会化监管。
四是更加注重监管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比如推进破解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这个难题上,既从政府建立经费筹措机制及物业管理补贴政策给予优先保障等方面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同时配套电梯风险评价、主要部件判废等地方标准,以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