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规租房给"三非"外国人被罚
珠江时报讯(记者/王慧芳 通讯员/温庆祥) 日前,南海公安查处了两起“三非”外国人出租屋案件,并对屋主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月收入3倍以下罚款的处罚。
今 年1月5日,一位加纳籍的外国人AGU到大沥派出所自首,称其签证已过期,前来接受处罚。针对这一案件,公安部门顺藤摸瓜,了解到这位“三非”外国人(非 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在去年10月通过合富置业的介绍,以每月2200元的租金租住在大沥雍景豪园某套房内。在取得确凿证据后,南海公安部门对该 出租屋主进行处罚,没收其3个月房租的违法所得,并处以月收入3倍以下的罚款。而针对房屋中介机构,则移交区建设部门处理。
近日, 南海公安在对重点村落、小区进行巡查时,发现了一个“三非”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入境、非法就业)Tony,并调查得知该外国人以每月800元的租金租 住在大沥镇某村屋内。直至案发时,已经居住了11个月之久。经过调查取证,公安部门做出处罚决定,没收出租屋主11个月房租的违法所得,并处以月收入3倍 以下的罚款。
南海区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根据《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将房屋出租或者免费提供给未持有效护照或者签 证到期的外国人居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因此,出租屋主和中介结构,在进行房屋租售交易时,必须本人亲自查看 外国人签证是否过期,以避免自身触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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