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提要:(七)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与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建设附件:“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措施可实现的节能量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 6 公共建筑节能运行 实行能耗定额和级差电价,全市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电耗降低12% 节约97.06万吨标准煤
  (一)既有民用建筑与建筑能耗情况

  1、既有民用建筑状况

  截止到2009年底,我市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为605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7325万平方米,占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61.6%;公共建筑23266万平方米,占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38.4%(其中大型公共建筑8210万平方米,占城镇公共建筑的35.3%);农村民用建筑总面积为2.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为2.2亿平方米,约占农村民用建筑的80%。

  2、城镇民用建筑能耗状况

  2009年全市燃气供暖面积(含燃气壁挂炉)占全市总供暖面积的43.5%,平均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为13.24千克标准煤;燃煤集中供暖面积占全市总供暖面积的31%,平均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为21千克标准煤;城市热力集中供暖面积占全市总供暖面积的23%,平均单位面积采暖能耗为15.62千克标准煤;全市平均单位面积采暖能耗约为16.49千克标准煤,全市建筑采暖总能耗为999万吨标准煤。

  2009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98.3亿kWh,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26.3kWh。城镇公共建筑耗电197.05亿kWh,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84.7kWh。其中大型公共建筑中,办公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124kWh,宾馆饭店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134kWh,商业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240kWh;中小型公共建筑中,办公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77.18kWh,宾馆饭店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91.36kWh,商业类公共建筑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电72.19kWh。

  2009年全市城镇民用建筑总能耗1945.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6570.34万吨标准煤的29.6%。

  (二)“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成果

  1、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2009年全市集中供暖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为16.49千克标准煤,比“十一五”末的20.77千克标准煤降低了20.6%,提前和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采暖能耗降低17%的目标。其中燃煤集中供暖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降低了16%,城市热力供暖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降低了37.5%,燃气供暖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降低了8.4%。“十一五”期间的各项节能措施在“十一五”期末形成了每年节约396万吨标准煤和减排二氧化碳990万吨的能力。北京市从1988年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累计实现的节能能力达到每年602万吨标准煤。

  2、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十一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7985万平方米,全部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累计建成节能居住建筑27695.3万平方米;其中按节能30%设计标准建造的居住建筑6500万平方米,按节能50%的设计标准建造的居住建筑12500万平方米,按节能65%的设计标准建造的居住建筑8695万平方米,节能居住建筑占全部居住建筑的74.2%。“十一五”期间新建公共建筑5738.69万平方米,全部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累计建成节能民用建筑33433.99万平方米,节能民用建筑占现有全部民用建筑总量的55.18%。

  ——绿色建筑示范由点向面发展。19个项目获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美国LEED绿色建筑认证,14个项目被批准为全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示范工程的项目,总面积161.84万平方米。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和海淀北部新区等重要功能区启动了绿色建筑园区的试点示范。

  ——住宅产业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十一五”期间出台了推进住宅产业化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面积奖励优惠政策,建立了住宅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市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住宅产业化联盟和本市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组织了60多万平方米住宅产业化试点。

  ——既有建筑与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节能改造1386.54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节能改造515.33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的低成本节能改造825万平方米;完成166座供热锅炉房节能改造,涉及供热面积5670万平方米,完成498个小区的老旧供热管网改造。

  ——农村建筑节能试点示范效果明显。到2009年底累计组织农民新建抗震节能住宅9789户,对既有农民住宅实施节能改造18546户。较之传统住宅,新建和节能改造后的农民住宅冬季室内温度提高了6-8℃,新建节能抗震住宅一个采暖期平均每户耗煤量减少2吨,既有农民住宅节能改造一个采暖期平均每户耗煤量减少1吨。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广。到2009年底,累计采用浅层地能和热泵技术采暖的新建城镇民用建筑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的民用建筑30万平方米,民用建筑安装太阳能集热器500万平方米。建成600余座农村太阳能公共浴室,解决了京郊20万农民冬季洗浴问题。

  ——初步建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体系。到2009年底,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完成了65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58栋大型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数据远传装置的安装;初步建立了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和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部分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的建筑能耗计量、监测、控制信息化管理系统,收到明显的节能成效。

  ——推进施工过程节能减排。发布实施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全市建筑工程项目采取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措施,努力降低和减少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推广使用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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