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买到落马官员别墅 被告知涉案查封
提要:退休女干部王蓉花346万购买昌平区一栋别墅,但和房主网签并缴税20余万元后,却被叫停过户。” 经王蓉申请,去年4月8日,昌平法院法官带着裁定书到昌平住建委,要求查封该套房屋。
焦点1 查封为什么未收房产证?
马秋玲提供给中介的房产证显示,此房产没有共有人。王蓉质疑,既然河北检方2008年就查封了该房屋,为何马秋玲的房产证还在手里?
对此,崇礼县法院和崇礼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回应称,高继存被移送司法机关后,经过计算夫妻俩的合法收入,认定高继存收受贿赂,涉案这套房便是高继存用赃款购买的,依法应当追缴。由检察院拍卖后上缴国库,符合相应程序。“我们一直要求马秋玲上交房产证,她一直称‘丢了’,她本人应明知这套房不能买卖。”
2 已查封为何能顺利网签?
2008年10月起,北京市住建委要求二手房买卖必须先进行网签。“房子2008年就被查封了,为什么在网签和缴税时,昌平住建委都没有告知房屋异常?”王蓉称。
对此,昌平住建委负责房产登记人员表示,网签只是前期登记,为的是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监督房产中介,房屋查封等信息网上不会注明。缴税由税务部门负责,不直接审核房产,也看不出查封。“买房之前,买方最好到住建委窗口直接查询,很多信息不可能在网上随便公布。”
鑫尊地产负责人陈经理说,日常操作中,如果房产有抵押、查封等情况,网签根本无法通过。“房子如果有问题,点‘确认’键就没法提交。这个房子可能因为涉贪,查封比较特殊,网签看不出来。”
北京一家大型房产中介的一名副总裁认为,网签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审核和法律效力,如果房产涉及抵押贷款、经济纠纷等民事类查封,中介网签时通不过。不过,该副总裁坦言,本案中的查封属于刑事查封,这类查封的录入和把关平常中介很少遇到。
【律师说法】
王蓉买房失败,房主马秋玲和昌平区住建委都有责任。首先,马秋玲隐瞒房屋实情签订合同属于违约,王蓉可以起诉她并索赔损失,即使她“失踪”联系不上,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此外,昌平住建委接受检方查封申请却未录入,导致被查封房屋通过网签,有行政过错,王女士也可以起诉索赔。“不过,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获赔的难度很大。”
——房产律师胡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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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牵出安监局长受贿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5死1伤。国务院对此案专门批复,最终,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其中,张家口市安监局原局长高继存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崇礼县法院判刑19年。
2008年12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申请昌平住建委查封此房,为期2年。
2010年2月
王蓉与马秋玲签订买卖合同,王蓉交纳中介费8万、首付200万。
2010年3月
王蓉缴纳20余万契税后,过户失败。200万首付退回,双方约定解封后继续过户。
2010年11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所申请的房屋查封到期。
2011年3月
拍卖公司接受崇礼检察院委托,发布房屋拍卖公告。
2011年4月
应王蓉申请,昌平法院到昌平住建委申请查封该套房屋。
五天后
崇礼检方持补办的手续申请继续查封。昌平住建委认定王蓉的申请属“轮候查封”。(地产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