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展电梯专项整治 两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提要:昨日,《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徐州质监局在全市展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昨天的检查中,发现百惠·家美时超市、和园·爱家小区分别存在电梯使用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中国江苏网  

  3月1日,《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徐州质监局在全市展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昨天的检查中,发现百惠·家美时超市、和园·爱家小区分别存在电梯使用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青年路百惠·家美时超市:

  5台电梯均超期未检

  昨天上午,徐州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首先来到青年路的百惠·家美时超市,发现这里的自动扶梯所贴的安检标识上的下次检验日期为“2011年8月18日”,百惠·家美时超市相关负责人称,电梯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给电梯维保公司,经过检查人员对该超市的电梯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检查,百惠·家美时超市虽已支付了电梯维保费用,但电梯维保公司并未及时对该超市5台电梯进行年检。目前,该超市的2台自动扶梯、2台垂直客梯和1台货梯均存在超期未检问题。在检查中,检查人员还发现该超市电梯存在警示标语不完善和设备管理台账不全面等问题,按《条例》规定,电梯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应给每台电梯建立管理台账,而百惠·家美时未做到每梯有管理台账,维保记录有缺项。检查人员向该超市开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限其在3月6日前整改完毕。

  和园·爱家小区:

  电梯轿厢内没安检标识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和园·爱家小区,由于2月1日该小区新换了物业公司,新进驻的敬业物业称,原小区物业——红罡物业撤走时并没有做好工作资料的移交工作,手边没有相关的维保记录,电梯2011年5月才进行了年检,到今年5月才该进行下一次年检。执法人员对小区13楼电梯进行了检查,发现电梯轿厢内没有安检标识,电梯内也没有警示标语和应急电话提示。执法人员督促敬业物业尽快落实维保单位,订立维保合同,对电梯进行正常维保,并做好维保记录。

  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故障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徐州市实施《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根本目的。昨日开展的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可有效促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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