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 政策门槛逾越难

  昨天,本报报道了广州人梁女士身患癫痫找不到工作,又因多年前购买过解困房,现在难以申请廉租房,带着6岁的养女艰难度日的困境后。不少读者都很惊讶:“广州户籍的人也会如此贫困?”那么,是什么导致梁女士一再陷入困境?她又该如何解困?记者发现,梁女士的贫困有她自身的原因,也有政策上的问题。在申请廉租房方面,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像梁女士这样的情况也并非个案,这样的特殊情况能否再申请廉租房,该部门也正在研究。

  ■贫困探因

  “三不”错过脱困

  不在辖区

  租住外面街道不知

  无法帮助谋求出路

  梁女士的户籍所在地是荔湾区花地街,但为了租住便宜的房子,她几年来都住在天河区和黄埔区的交界地带,没有得到过花地街及户籍所属居委的帮扶。对此花地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创裕解释说,由于梁女士近年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街道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梁女士的境况。“其实居委是常常上门了解辖区内居民的生活状况的,但她一直不住在这边,这种情况也很少见。直到她来申请低保,我们才得知她的难处。”

  刘创裕表示,如果尽早了解到梁女士的情况,街道肯定会一早帮她申请低保及医保,街道也有免费的技能培训课,帮助贫困人群及残障人士谋求出路。

  不好意思

  以前只想靠己挣钱

  申请低保怕人耻笑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从1995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推向农村,1999年对低保边缘人群实施低收入困难家庭认证制度。2010年底建立了广州市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并建立了物价上涨与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2011年广州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最高标准提高到480元。

  不过梁女士直到2011年12月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今年2月初拿到低保证。梁女士说,以前觉得自己有能力靠工作挣钱,没有想过申请低保;后来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但觉得申请低保会让人耻笑,所以没有申请;直到最近实在过不下去了,她才去街道申请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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