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电梯安全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要:记者从今天上午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冯涛:运行参数这个系统,能够采集到电梯内部本身运行的技术性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毛病。

  来源:中国淮海网

  记者从今天上午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开文、副市长李连玉出席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电梯保有量迅猛增长,电梯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即将实施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从电梯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今后新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以及住宅等其他建筑新配置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冯涛:运行参数这个系统,能够采集到电梯内部本身运行的技术性的问题有没有什么毛病。有一个平台实时的进行监控里面电梯的运行状况,包括有没有人被关到里面去,通过图像很直观的,这个通不过验收的话就不能够使用的。

  目前,徐州在用的5000多部电梯普遍进入维修高峰期。这其中,费用不足造成的维修保养不到位,往往是导致电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电梯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已经建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此外《条例》还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出了细化规定。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冯涛:比如说发生事故,你维修人员多长时间必须来。你维修单位每个月要对电梯维护保养几次,都有一些技术标准要求。而且你维修单位每次保养以后,必须要有电梯使用人,使用单位来给你签字认可。

  此外,《条例》针对电梯安装、改造、使用、运行费用以及电梯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质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理电梯登记、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设定了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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