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调控力度不放松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成重点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持续显现,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房地产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
日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总体要求,并对2018年工作任务作出部署。
在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被列为2018年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强调要“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而此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是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作为明年首要的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
同时,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
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另外,对于楼市调控的方向,会议则明确要求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加强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促进大中小城市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
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分析,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住建部再次明确将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因此,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在明年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不过可以注意到的是,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也说明会存在局部调整的可能,真正的改善型需求,应该会得到一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