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规范购房融资 从资金源头重击炒房客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与金融的关系一直十分微妙。过去的房地产“黄金十年”,在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第三方金融公司等各方力量助推下,致使很多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行业,无形中一步步将房价推向高点。
11月3日,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做出了规范要求,同时对监管部门也提出了要求。
多位受访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对抑制炒房能起到关键性作用。
严禁首付融资,违规处罚挂钩征信系统
文件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张志同律师认为,从资金源头来调控,可以防止无限制地对房地产的炒作。有很多炒房客的首付资金就是通过银行的首付贷款、消费贷款、开发商垫付等各种形式来获得,该规定有利于防止炒房客拿借助资金杠杆进入房市炒作。
“对于炒房客而言,此次监管之后炒房客加杠杆的空间将越来越小,炒作的空间也将有限。”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志龙接受采访时说。
文件同时明确了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要将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另外,对违规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列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在张志同看来,这是此次三部门联合规范购房融资行为中最大的亮点。“以前对金融机构或者中介机构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但是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措施,最后形同虚设。这次既有要求也有处罚措施,在实际操作当中更具可行性。”
加强监管力度
三部门对监管主体的行为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其次,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间协作。各地房产管理部门要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规范购房款交付方式,报告可疑交易。
黄志龙认为,此次在反洗钱领域加大对违法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显然将对中小房地产开发商形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此前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有相当一部分资产都是来自于房地产业务,此次强化监管后,也将对这类互联网金融机构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