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抽查44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
提要: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周口12个省辖市和巩义、兰考2个省直管县(市)31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经抽样检验,有43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主型材的落锤冲击、拉伸冲击强度项目。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原标题:河南省质监局抽查44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 不合格1批次)
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周口12个省辖市和巩义、兰考2个省直管县(市)31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经抽样检验,有43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到主型材的落锤冲击、拉伸冲击强度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QB/T2976-2008《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彩色型材》及《2017年第2批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对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产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150℃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拉伸冲击强度、热稳定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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