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建12层以下住宅须安装“太阳能”

随着高层居住建筑不断增多,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住建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新建12层以下住宅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随着高层居住建筑不断增多,高层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住建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心城区新建12层以下住宅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了解,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今后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含12层)居住建筑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与建筑相结合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高层居住建筑,要合理确定太阳能光热系统类型,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达到4小时的楼层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能达到4小时的楼层可设计安装其他绿色节能产品。

  同时,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之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图设计人员及太阳能厂家进行沟通,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标准、图集,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工程有机组成部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专项审查,对应当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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