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购买深地铁无进展 钜盛华、华润近期未交易

8月16日,万科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显示,万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有关事项尚未达成共识。

  8月16日,万科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显示,万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有关事项尚未达成共识。

  “公司将持续就本次交易方案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快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但受前述事项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推进仍存在不确定性。”

  观点地产网 8月16日,万科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显示,万科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有关事项尚未达成共识。

  万科表示,公司将持续就本次交易方案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尽快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但受前述事项的影响,本次交易的推进仍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万科于 201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等有关事项。

  2016年6月23日,万科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称“我方明确反对万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续在股东大会表决上将据此行使股东权利。”

  随后,万科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下属公司华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回应,称“华润支持万科与深圳地铁在业务层面的合作,反对万科管理层提出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华润对于万科董事会审议及表决重组预案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已发函向两地监管机构反映,并质疑议案审议过程的合规性及议案通过的有效性。”

  万科还表示,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万科在公告中进一步表示,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尽管合作意向书目前已自动终止,但公司仍在与该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

  “公司仍有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该潜在交易对手所持有的部分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加快公司新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新业务的市场地位。公司已聘请中介团队就意向交易展开尽职调查,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就意向交易达成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意向交易是否能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发布上述公告的同日,万科也发布了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年8月12日、8月15日、8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显示,2016年8月8日,万科收到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域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8日之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551,959,8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上述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恒 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2016年8月15日,中国恒 大集团发布了《须予披露交易—进一步收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2016年8月15日,中国恒 大通过其附属公司在市场上收购共752,663,291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82%,收购总代价为约人民币14,570,000,000.00元。

  万科表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万科在公告中续称:“根据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确认,均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万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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