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禁止8类建筑使用玻璃幕墙
8月1日,《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正式施行。按照规则,包括住宅、医院、中小学校等8类建筑部位禁止使用玻璃幕墙。此外,如污水处理中心、焚烧厂等相邻“嫌恶性”市政公共设施必须明确标识。其中,人们期待已久的有关玻璃幕墙的规则尤其受到关注。
新规明确要求8类建筑部位不能使用玻璃幕墙。包括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建筑物与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邻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此外还有处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的建筑物。
近年来,随着深圳的大厦越建越多,具有工期短、外观时尚优点的玻璃幕墙更加受到建筑商的青睐。然而,大量使用的玻璃幕墙却受到很多市民的投诉,存在不少隐患。据资料显示,深圳超过60%的建筑使用玻璃幕墙,给深圳市带来了极大的光污染。
“求求市长了,不要让无辜的园丁及孩子成为光污染的牺牲品。” 2012年底,这样一条“求助”信息在网上传播开来。原来,景田邮政综合楼玻璃幕墙反光强烈,使得整栋楼形同镜子,而学校操场与其仅一墙之隔,折射的炫光使操场几乎无死角,学生无法睁开眼,该楼另一侧的红蜻蜓幼儿园也遭遇了相似困扰。景秀小学李校长表示,上午反光尤其强烈,室内可以拉窗帘,但体育课和活动课却遭遇困境,近日来不少学生出现眼睛红肿,甚至有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索性躲在树荫下。而幼儿园方面则表示,下午的反光对幼儿园影响最大,若不拉上窗帘,很容易刺到孩子眼睛。如此光污染,怎么了得!
此外,玻璃幕墙的质量也良莠不齐。去年,两名年仅23岁的小伙子在深圳市南山区缤纷假日豪园小区意外坠楼身亡,家属随后质疑开发商使用材料不达标。据悉,小区所有玻璃幕墙厚度仅有5mm,而且还不是钢化玻璃。玻璃幕墙的质量优劣直接关乎群众生命安全,如果玻璃幕墙的质量得不到监管,始终会是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隐患。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