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新房被强拆 我们的财产安全感何处安放?
文章来源:中青在线。三亚市政府挑动了所有买房人最敏感的一根神经。
4月25日起,微信自媒体账号“前街一号”、京华时报等媒体相继报道了千余住户在三亚买房,因房屋违建遭强拆的经历,引起舆论关注。中青舆情监测室的抽样统计显示,超七成网民质疑政府不作为。本是拆除违规建筑,为什么网民仍然给了三亚政府“差评”?
据媒体报道,2014年3月,三亚市金阳光温泉花园小区(简称金阳光小区)被确认为违法建筑。2015年7月,强拆行动开始,小区十几栋建筑被夷为平地,涉及1300多户居民。小区居民找开发商要钱被告知经营困难,控告政府部门被法院驳回起诉。51名住户的上千万购房款均打了“水漂”。
截至26日17时,中青舆情监测室共监测到相关信息1165条,其中,新闻365篇,微博原创量664条,微信文章21篇,论坛及博客文章36篇。舆情在26日上午8时左右达到高峰。在抽样分析的网民观点中,同情小区业主的意见占据主流,仅有少量网民表示支持政府拆除违建,依法治理。
中青舆情分析师观察发现,三亚市政府在此次舆情事件中至少埋下了三个隐患,成为舆论不满情绪的来源:
第一,2014年就发现开发商违规,却在一年后执行处罚,政府的干预是否滞后?
金阳光小区于2014年2月基本建设完毕,3月份就被三亚执法局确定为违法建筑。至2015年强拆前,已入住1300多户住户,由此引发业主和舆论不满。正如一位新浪网民提出的质疑:“三亚的政府部门,土地,城建,规划,早干啥去了,建设这么多楼盘,不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的事,为啥要到卖出后强拆?”网民“非常利普通”也表示:“我不信一个在建工程在修建过程中不能强行停下来。”
第二,仅凭金阳光小区没有规划许可证就直接实施强拆,政府的处置是否过于强硬?
一位业主指出,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和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金阳光小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建筑,本应采取“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处理。对此,一位天涯论坛表示不解:“政府执法难道不该以百姓利益为出发点适时调整吗?强拆是否太浪费资源?为什么不给开发商补齐证件的时间?”
第三,强拆给业主直接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政府的善后是否缺位?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表示,在以往的违建案件中,正常的做法是业主向开发商讨要购房款。因为建筑物属于违建,所以购房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合同是无效的,开发商就应该退还购房款。如果开发商坚称自己没钱,或者事实上确实没钱,业主能够拿回购房款的希望也比较渺茫。对此,网民“端木润东123”认为,针对海南违建拆除事件真正受损失的还是老百姓,“老百姓损失的钱又有谁去买单?”
中青舆情分析师还发现,三亚违建房遭强拆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报道。早在2015年6月,北京青年报等媒体就报道过数百北京市民三亚买房遇强拆难题。而舆情规律显示,同一地区,同一事件,同一负面舆情事件屡被曝光,极易形成舆情倍增效应。由此不难判断,媒体关于三亚强拆的报道已经在为负面舆情爆发积攒力量。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除了政府执法存在争议这一显性因素,“前街一号”等媒体的报道是舆情得以集聚和发酵的重要原因。在媒体报道中,1300余户业主被具化为一个个普通人物,他们或为患病的母亲而千里购房,或为治疗自身疾病而购房,甚至还有前法律工作者。当孝子、法律人士遭遇“强拆”,不仅极易吸引网民目光,更激发出了后者的“同情感”。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真金白银购买的房子被强拆,这挑动了公众最敏感的一根神经,更直接动摇了所有中国有房者在财产上的安全感,削弱了国民对财产安全的信心。普通业主如何分辨房子是否违规?房子上市买卖之时,又由谁来分辨房子无“质量问题”?政府在开发商违法之后算账,业主的损失谁来赔?开发商违法,消费者买单,显然不合理,三亚政府是否也该为其中的监管失职承担责任?这一个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仅是三亚所面临的烫手山芋,更是广大基层政府处理违建时的“定时炸弹”。
三亚政府的强拆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更招致舆论质疑政府“懒政”,也加剧了官方长期以来非人性化执法的形象和信任危机。与其强拆“悲情”被舆论渲染,政府被舆论倒逼,三亚政府不如放下机械执法思维,及时开展善后工作,直面民众核心诉求,推动事件的解决,树立“负责任”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