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将升级
近日,买了新房的刘先生急得跳脚。去年年初,刘先生用工作数年的积蓄,在南城满心欢喜地买下一套房子。然而开发商擅自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致使资金链断裂,项目已停工多时。刘先生憧憬的新家成了烂尾楼。
长沙将再升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刘先生遇到的窘境今后或将最大程度杜绝或避免。4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委获悉,《长沙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 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于日前公布。长沙市住建委计划在近期举行听证会,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
据了 解,试行办法中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 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以及房屋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试行办法明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款专户、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 则。
试行办法中对开发商支取预售款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监管资金应当按照以下资金使用节点和规定的额度申请使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1个月后的,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核定总额的35%;结构封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65%;竣工验收的,累计申请不得超过95%。完 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
“以往开发商存在用A项目的预售资金去做B项目,这个 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预售资金挪作他用。”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业内人士表示,曾经某些不良开发商未按规定将预售房款打进资金监管账户,而是瞒着购 房者将购房款直接打到其自立账户上,以便于其使用。这样就有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出现烂尾楼。业内人士分析,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无 疑为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多加了一道“保险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