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陷阱多 购房合同要看清

  新房出现问题还能去找开发商投诉,二手房想维权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因为产权问题、中介问题、户口问题,二手房市场经常被爆出各种买卖纠纷,这也让人觉得二手房里面雷区更多。最近二手房市场一片火爆,不少人又按捺不住买房的心了。但你一定要提前排查,以保证确实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

  买了学区房,却没法落户

  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去买天价学区房落户,这在二手房市场上已经不是稀罕事,但一旦买了学区房却不能落户,真是太让人头疼了。

  案例:市民张先生3年前在大学路附近买了一套学区房,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要提前两年将户口迁进去才能上学,买房时张先生特意和房东达成了协议,要求房东一年内把户口迁出去,房东答应后,张先生很快付款并办了过户。但是一年快过去了,房东以各种理由不迁户口,这让张先生很着急,几次协商无果后将房东告到了法院并解除了买房合同。“虽然经济没损失,但孩子的户口问题却耽误了。”

  支招: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官司打到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或旧房主赔付违约金。但无论哪一种判决,让孩子上学的事都“黄”了。因此在买学区房过程中,一定要对旧房主何时迁出户口,如果不迁出将承担怎样的后果,在合同中做出约定,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约定不仔细,替人付欠费

  合同写不清楚,可不只得不到承诺的赠品那么简单。稍不留神,还得替别人去补上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

  案例:市民方先生在市北区新都心某楼盘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很好,房东一直没怎么住。“房东在外地,不经常回家,房子也没往外出租,装修不错,价格也很合适。”方先生说,他是在网上看到房东的广告私下联系的,并没有通过中介,想着这样还能省下一笔中介费。他怕这么好的房子让别人抢了,便赶紧签订了合同交钱过户。但没有什么买房经验的方先生没想到,因为长期没人住,这套房子拖欠了一年多的物业费没交。“本想占个便宜,却又赔进去了近一万元,和交中介费差不多了。”

  支招:一般找专业中介,中介会把物业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结清后再签合同,如果是个人交易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将这个房子所有的费用都结清再过户,否则房子成了你的,这些欠费就都要你来承担了。

  说好送装修,家具不见了

  在买房过程中,房东为了促成交易,往往许诺送家具家电,但不少买房者入住时才发现,原来说好的东西没了。

  案例:市民李女士,在浮山后四小区买了套小户型。“当时中介跟我说,房东这些东西一直对外出租用,也不想要了,到时候家具家电都能送给我。”李女士心想,这样能省下自己不少钱,房价也合适,就马上签字买房了。但她没想到的是,这只是中介和房东的口头承诺,在买房合同里,送家具家电并未写进去,到了收房的时候她才发现,几样之前的大家电,房东都搬走了,她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支招:李女士遭遇的情况也很常见,想避免很简单,那就是不管房东承诺送你什么,都要在合同中一一写明白,大到冰箱电视,小到床头柜,一样不落,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

  阴阳合同,后患无穷

  “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的弊端,已经被说了无数次,但还是有不少卖房人听了中介和买房者的一面之词,结果吃了大亏。

  案例:2014年,市民李先生在将自己在李沧区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挂牌出售,90平方米挂牌价88万元。很快,中介就联系好了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前,中介提出建议,不走二手房资金监管程序,在合同中把交易价改成7000元/平方米左右,房款63万元,剩下的25万元房款完成过户时再支付,这样能省下好几万元的税费。买方提出,“避税”房款可以先付给李先生20万元,完成过户后再付剩下的5万元。李先生同意了,并口头约定过户当天支付剩下的5万房款。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过户之后,对方却拒绝支付剩下的5万元尾款,购房者坚持说,合同上写的总价就是63万元,自己已经支付完了所有房款,拒不承认还有5万元尾款的事情。李先生几次投诉也没结果,只能认栽。

  支招:想避免这种情况,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拒绝。不管对方提出什么丰厚的条件,都不能答应签“阴阳合同”,不要因为对方可以多付你现金就动心,不要因为一时好心被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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