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一哥”受贿用麻袋收钱 买豪宅每平方米便宜1万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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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一哥”受贿用麻袋收钱 买豪宅每平方米便宜1万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石油、电信、核电系统的落马官员们,前仆后继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为这句话平添注脚。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局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最近受审,这个掌握着全国电厂审批“生杀大权”的官员被控受贿1240余万元,而作为一个原本“挺纯朴的小伙子”,他自己主动交代了812万元的受贿事实,这中间,包括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北京四环内的两套“豪宅”。

  “核电一哥”是谁

  长期在发改委从事电力管理工作的郝卫平,2004年成为电力处处长,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时升为电力司副司长,2013年3月国家能源局与电监会合并成立新能源局,2013年5月郝卫平改任新能源局核电司司长。

  电力行业的资深人士分析,电力司是发改委和能源局主管电力项目审批的核心部门。也因为如此,郝卫平一直被媒体称为“核电一哥”。

  与其他官员不同,公开资料上一直没有郝卫平确切年龄记载,记者打探出来的确切消息是,“核电一哥”今年53岁,研究生学历。

  郝卫平事发开始进入公众视线,起源于一条有点花边的新闻。

  新闻说,郝卫平的妻子在4月15日出境时被发现,其已经被相关单位采取边控,实际上,由于当天其妻要出境被截,办案人员直接前往郝卫平家中,并在4月15日当天,警方对其监视居住,所以,大家都懂的。

  几乎是同时,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检方带走调查。

  “纯朴”的“一哥”都干了啥

  案发后,一位熟悉郝卫平的人士感叹,郝卫平以前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1998年电力改革时发改委缺少人手,就把他借调到电力司,“当时还是个小伙子,人很纯朴”。

  那么“一哥”在位期间都干了点啥?检方指控他收受贿赂1240余万,时间跨度是2004年~2012年,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 万……这些是郝卫平收受的一笔笔贿金。给钱的均是电力企业,央企私企全有。作为回报,郝卫平曾在17个省,近50家电厂的项目审批方面给这些企业提供过帮助。

  据说,某省电厂一个负责人曾多次给郝卫平送钱,一次用纸盒装了60万现金,在北京三里河国家发改委东边的路口,该人将纸盒放在郝卫平的车的后备厢。两人几无寒暄。另有一次同样的场景,不过钱变成了80万。

  类似这种“暴力”给钱很常见,郝卫平某次在江苏张家港开会,夜里也曾收到过钱。如此收钱收到郝卫平自己都手软: “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分析人士称,之所以有人这么做,是因为郝卫平在审批中作用很大,送钱的回报就是项目路条,看似贿赂一笔就是几万几十万,但企业获得的项目都上亿,和审批后项目尽快上马相比,这点“小钱”真不算啥。据参与旁听的人员介绍,郝卫平并没有完全承认收了这些钱。

  除了钱,郝卫平买房也很值得说。旁听人员向记者透露,某能源企业向郝卫平送钱金额超过500万元。“其妻还曾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格一万元,购买了该公司的两套14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房子。”

  “一哥”的朋友圈里还有谁落马

  郝卫平被控在2004年~2012年期间受贿,记者对此也特别留意了一下,在上述十几年间,电力系统似乎鲜有“大贪”落马。2014年2月开始,南方电网高官开始被查等事件拉开序幕,电力系统成为电信、石油之后又一个反腐重点领域。

  除了郝卫平与魏鹏远,今年8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巨额受贿案开庭。

  能源局还有原副局长许永盛和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被带走调查。

  关于后面两人的公开消息不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许永盛的落马与郝卫平的落马关系密切,系因郝卫平案牵出,5月被带走接受调查。事实上从简历上就可以看出,5位落马司长都曾共事于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

  谁来监督审批环节

  审批环节到底有多复杂?李克强总理曾公开表示,“国务院办公会交办的事,竟然卡在一个处长手里。”

  按照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司的职责划分,主要是拟订火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供需平衡。

  一内部人士详细向记者介绍了项目审批流程。2004年以前,1978年以后,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这种审查是国有企业特有的审批方式,可研报告审批之前,项目要立项。”

  2004年审批改革。对可行性审批,改为建设许可进行审批,减少对企业的审批内容。但改革后地方和企业不适应,要取得24个文件,需要相关部委的支持。能源局启动了“三年早知道”举措,即把国家重点项目事先向社会和企业、地方政府公开。

  为此,能源局公开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项目。“当时不针对单个项目,这是路条的雏形,后来演变为一个项目一个文件。”

  所谓路条,并不是法定程序和必须程序。“因为企业跑部委时无凭无据,部委不愿意配合,所以国家发改委给企业统一出一个函说明项目初步审理,建议其他部委配合,之后国家能源局职能部门再予以‘核准’即可以开工了。”

  比路条复杂的程序是项目签批程序。上述内部人士介绍,企业将项目向递交地方核准报告,地方上报国家发改委后能源司火电处起草相应审查意见,副司长签批,上报司长,再报局长,各司长会签,后报送办公厅核稿,最后报局长然后签发,最后办公厅发出。旁听人员告诉记者,“郝卫平在法庭上介绍,审批没有时间限制。有领导重视和督办,几天可以办完;如果没有,实际不受控制,可以走好几年。”

  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不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公关,达到项目审批。”

  综合新京报、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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