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楼内不得建肉菜市场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新建住宅楼内不得建肉菜市场

昨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法制办提交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修订草案,提出肉菜市场、生鲜超市等不得设于住宅楼内,应独立设置;商业用房不得改建成公寓式进行销售;中心城区100平方米住宅至少要配1个停车位。

  肉菜市场等不得设于住宅楼内

  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就《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通报。

  为避免部分商业扰民情况的发生,《规定》增加了对住宅楼底层设置商业用房的规定,明确“肉菜市场、生鲜超市以及开展加工、制造、机电维修或者机动车维修、餐饮、茶艺、酒吧、娱乐、网吧、电子游戏、放映场、桑拿、沐足、废品收购等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不得设于住宅楼内,应当独立设置”。

  【疑问】 已有的如何处理?

  如今很多住宅的一楼都是超市或肉菜市场,若按这个条款执行的话,现有的情况将如何处理?

  对此,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副主任郭昊羽表示,《规定》主要是用于指导规范的编制,技术规定更多是对今后发生的许可行为进行相应指导,肉菜市场、生鲜超市在配建上,要尽量跟原来的住宅脱开,新的土地出让时应尽量将这种设施单独出让,不要在住宅楼内就直接附设出来,这个工作也一直都在做,而过去已经有的可以逐步完善。

  停车位

  100平方米住宅至少配1个停车位

  据广州市交委统计,截至今年1月,广州的中小汽车总量约187万辆,但停车泊位只有66万个,加之每年自然增长至少12万辆(中心客车增量指标),加上外地入穗车辆,导致停车难问题越发凸显。

  《规定》进一步细化停车配建标准,并最终明确,在不降低其他地区停车配建标准的前提下,属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至1.8个停车位。

  【疑问】 可以少建停车位了?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在2012年实施时,对停车位的配建指标是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1.2到1.8个停车位,修订后却只有1至1.8个,这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少建停车位了?

  对此,郭昊羽表示,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更新项目的现状条件比较复杂,比如在老城区地块比较紧张,因此只是针对特别独特的情况,实际上整个配建标准并没有改变。

  商业用房不能建成公寓销售

  针对部分开发商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建筑进行小单元分隔,设计、改建成住宅并以公寓为名进行销售,导致部分群众信访投诉的情况,广州参考北京、杭州、昆明等城市的做法,《规定》中进行了具体的明确:“非住宅类项目的建筑平、立面应当符合公共建筑的设计规范和城市设计要求。除酒店用房外,建筑平面不得采用单元式或者住宅套型式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宜集中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单间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开水间或饮用水供应点应集中设置。”


关键词: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政策法规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