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出台不利于住房消费的财税政策
今天出版的《经济日报》发表金策的系列述评文章“如何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第三篇,题为《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文章指出,下半年要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稳定住房、汽车等传统消费,要继续合理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慎重出台一些不利于住房消费的财税政策,保证住房消费向好势头得以延续、扩展。
文章指出,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面对上半年消费的新形势、新变化,如何乘势而上,使消费继续“一马当先”,在推动经济增长中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这是各地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必须要解好的一道题。
今年上半年,我国消费市场的表现可圈可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尽管增速较前些年有所放缓,但实际增量高达3万亿元,比5年前增长15%所创造的增量大得多。
文章认为,消费结构在升级中继续分化,传统消费增长相对平稳,而以教育、信息、旅游、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享受型、发展型消费为代表的新热点不断涌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旅游人数超过20亿人次,旅游消费总额创历史新高;全国电影总票房突破203亿元大关,相比2014年上半年的137.43亿元,涨幅达48%;信息消费同样格外火爆,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通讯器材以37%的同比增速位居第一。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内智能手机销售的主力来自于换机,而非首次购机需求。
我国是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市场。在稳增长的动力中,消费需求规模最大、和民生关系最直接。它不仅是能够保持我国中高速增长的潜力所在,而且是经济增长重要引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力。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就要顺应消费升级的趋势,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扬鞭策动消费“马车”,加快释放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
文章强调,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须稳定住房、汽车、家电等传统消费。住房消费是消费领域的大块头,今年上半年受公积金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大城市出现量价回升,但中小城市情况仍不乐观。下半年要继续合理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慎重出台一些不利于住房消费的财税政策,保证住房消费向好势头得以延续、扩展。汽车消费在度过快速增长期后,受一些地方限购、提高停车费等影响,销售增速下降。同时,受新兴的租赁、打车软件平台影响,汽车消费观念出现变化,一些消费者从拥有汽车向使用汽车转变。适应这些变化,就需要在优化车型、拓展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上下功夫,在扩大后汽车服务消费上下功夫。
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还要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方便消费,措施主要包括:规范市场秩序,严打假冒伪劣,严惩“黑心”食品、旅游“宰客”等不法行为;着力打造便民服务圈,支持餐饮、家政等行业开展网订店取、上门服务等,让消费者能就近舒心、便捷消费;继续完善税收调节等政策,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增加群众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等。同时,还要着力完善消费信贷政策,稳步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为消费扩大和升级提供良好金融环境。
文章最后说,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更需从深层次着手,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消除影响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眼下,尤其要拓宽城乡居民投资理财的渠道、途径和收益,真正增加财产性收入,把消费能力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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