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规定新建住宅须安信报箱 智能快件箱已启用
今后,我省的新建住宅必须设置信报箱,否则将不予以验收备案。昨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邮政条例》,《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投递的“最后一公里”,我省将把信报箱工程纳入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条例》明确,我省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每套住宅都要配套设置信报箱。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邮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参加验收。信报箱工程验收没有通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予以验收备案。而对于已经建成的居民楼、住宅小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设置信报箱,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对其改造时,要将信报箱作为公用设施集中设置、更新或者维修。
我省也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车站、机场、港口、宾馆、住宅小区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施,为快件投递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截至今年4月,合肥市在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等场所已经投放了智能快件箱800余组。”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傅风潮表示。
此外,《条例》也提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对邮政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实行安全监控,防止邮件和快件短少、丢失、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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