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电梯如何安全规范运行
来源:法制日报
福建省福州市的薛老先生因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薛老先生的儿子回忆说,住宅区的专用电梯太小了,根本容不下父亲的急救担架。“救命电梯”在关键时刻却堵死了救命通道,耽误了生命最宝贵的抢救时间。
早在2012年8月,住建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就联合发布了《住宅设计规范》,要求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其中一部应能容纳担架。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有住宅设计单位能严格按照规范来执行,担架电梯更是屈指可数。
与此同时,电梯安全事故和由此引发的“夺命”事件却日益频繁。高层建筑的纵向交通主要依靠电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配套设施的更新换代,如何保障这些电梯既能满足人们生活的使用需要,又能安全规范地运行,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老电梯难容急救担架
70多岁的薛老先生,住在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一栋商住合一楼。平时进出楼房,薛老先生都是使用住宅区的专用电梯。去年5月22日,薛老先生刚回家不久就突然晕倒。薛老先生的儿子薛先生见状,立刻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医护人员赶到家中,初步诊断薛老先生为突发脑溢血。
在家人的协助下,急救人员将老人抬上急救担架准备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当电梯门打开后,急救人员却发现,担架一头进去了,另一头却挡在电梯门上,电梯门无法关闭。不管急救人员怎么调整担架位置,电梯门始终无法关闭。
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流逝,急救人员只得做好抬担架走楼梯的准备。这时,有热心邻居提醒说,商场货梯的空间要比客梯大,也许能用得上。薛先生立刻向商场物业管理处求助,随后担架顺利进入货梯。令人遗憾的是,老人在被送往医院后,最终因病情严重没能抢救过来。
薛老先生的不幸遭遇并不是个例。“我们每天都会遇到电梯窄小放不进担架的情况。”福建省急救中心院前急救部一位林姓医生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
每次出诊遇到电梯狭窄情况时,急救人员大多只能采取对角线的方式,头高脚低地将担架抬进电梯里。“还有许多小区的情况更糟糕,急救人员只能抬着患者走楼梯,台阶之间形成的落差,根本无法让患者实现平躺的姿势。对于昏迷或者骨折的患者来说,这种方式很容易导致患者滑落到地上,造成二次伤害。”林医生说。
《法制日报》记者还从福建省急救中心院前急救部了解到,福建省急救担架的尺寸是依据当前省内居民的平均身高来定的。目前,该中心用的急救担架尺寸为193厘米(长)×45厘米(宽)。那么,能容纳担架的电梯尺寸应该是多少呢?
电梯新规定难治旧疾
在《住宅设计规范》发布近三年后,福建省住建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福建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电梯数量不应少于两台,且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轿厢净尺寸不应小于110厘米(宽)×210厘米(深)。
若担架电梯轿厢尺寸不满足上述要求,设计单位应提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相应依据,并在大样图中明确担架尺寸、轿厢尺寸、担架活动轨迹示意。
据福州市一家电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在此之前,开发商选择电梯时考虑的是楼高和业主数量。目前,普通小区里一部载重800公斤的电梯,规格是135厘米(宽)×140厘米(深),远远不能满足放置担架的需要。而记者走访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等地的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大多数高层住宅配备的电梯,轿厢底部的长度很少能达到170厘米。
据了解,福建省急救中心为解决担架难进电梯的问题,此前曾定制过可伸缩软式担架,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担架实用性很差,而且各医院急救部门如果额外定制此类担架,成本也会增加。因此,这种担架只在给急救医护人员培训时使用。
据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省内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新规从今年7月1日起才执行,但目前规划部门鼓励已批准的住宅建筑执行新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电梯设置数量、可否容纳担架以及是否采取相应必要的隔声、减振构造措施等设计情况进行审查,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
不过,对于已经建成的老楼盘,电梯配置如何与新规看齐,福建省的通知中并没有详细规定。据电梯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大楼的建设来讲,加大轿厢容量将改变电梯井道建设。如果是已经建成的老楼盘,改变电梯井道将会改变楼体的整体结构,难度非常大,可行度不是很高。
“超期服役”存安全隐患
去年9月14日,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一男生乘坐教学楼电梯,不幸被电梯卡住窒息身亡;2013年5月15日,深圳长虹大厦一位24岁女护士在走出电梯时,电梯门突然关闭并下行,夹断其头部,并迅速坠下负一楼,女护士当场死亡……
“夺命电梯”,这个原本陌生的名词,随着近几年电梯安全事故的频发,曝光率也越来越高。据中国电梯协会数据统计,我国电梯数量已经达到200万台,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而此前已有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保养和使用不当则高达60%。
《法制日报》记者从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获悉,福州市目前处在在用状态的乘客电梯有3万多台,涉及使用单位近5000家。截至去年年底,福州市超过15年服务年限的老旧电梯近800台。福建省高层写字楼及高层住宅的兴建时间集中于1998年左右,因此,到2016年,超过15年服务年限的老旧电梯数量将达6000台。
今年年初,福州市人大代表杨俐丽和陈铭提出了《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代表们认为,由于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老化严重却仍“带病”超期服役,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
此外,少部分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在电梯使用管理中存在未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不按时申报年检、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现象,也导致电梯安全状况堪忧。
如何清除超龄电梯隐患
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然而,福州市人大代表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大部分使用单位并没有按规定邀请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电梯“超期服役”现象严重。
杨俐丽等人大代表因此建议,应落实电梯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未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电梯,必须落实管理机构;无法明确管理机构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行指定责任人;仍无法落实责任人的,该电梯不得使用。
此外,代表们认为,运用电梯远程监控技术,可以全天候实现对网络中的电梯进行监视、实时分析并记录电梯的运行状况。维修保养单位可通过这项技术,来掌握故障(隐患)原因,节省维修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一般维修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而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产权所有者筹集。
为了解决老旧电梯“超期服役”这一难题,福建省特检院副院长林尧表示,将引导部分企业试水老旧电梯改造。
据了解,以一部20万元的新电梯为标准,经过改造后的老旧电梯只需要花不到一半的价格就可以做到。这不仅可以保证电梯安全和运行质量,还能保证其正常使用10年以上。此外,改造费用还可以进行为期2至3年的分期付款。
林尧介绍说,这一方案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值得推广,福建省特检院将在企业实践的基础上,予以技术支持,并形成地方标准,出台老旧电梯技术规范。
此外,福建省质监局也于近日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将对经检验不合格未整改的、未使用登记的、运行中经常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故障的在用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重点排查,并制定住宅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筹措管理办法。落实“三无电梯”使用管理机制,建设网上电梯报检平台,以实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与检验机构之间报检业务申请的无缝对接。